逻辑研究
内容简介
《逻辑研究》被公认为当代哲学最重要的“突破性”著作,它的影响不仅规定了当代许多著名哲学家的思维方向,而且远远超出了哲学自身的领域。
在《逻辑研究》第一卷中,作者主要批判了当时作为主流哲学的心理主义,认为它混淆了心理学对象与逻辑学对象,使后者的客观性丧失在前者的主观性之中,从而导致丧失客观真理,走向怀疑论。
胡塞尔的这种批判结束了心理主义在当时的统治,奠定了现象学理论的基础在《逻辑研究》第二卷中,作者将系统阐发现象学理论本身。
作品图书目录
《逻辑研究(第一卷)(修订本)》
凡例
编者引论
逻辑研究
前言
第二版前言
第一卷
纯粹逻辑学导引
引论
第1节 有关逻辑学的定义和有关各种逻辑学学说的本质内容的争论
第2节 对原则问题作新说明的必要性
第3节 争论的问题。须走的道路
第一章 作为规范学科、特别是作为实践学科的逻辑学
第4节 具体科学的理论不宄善性
第5节 形而上学与科学论对具体科学的理论补充
第6节 一门作为科学论的逻辑学的可能性以及对它的论证
第7节 续论:论证所具有的三个重要特性
第8节 这些特征与科学和科学论的可能性的关系
第9节 各门科学中方法上的操作方式一部分是论证,一部分是对论证的辅助
第10节 理论与科学的观念作为科学论的问题
第11节 逻辑学或科学论作为规范学科和作为工艺论
第12节 对逻辑学的有关定义
第二章 理论学科作为规范学科的基础
第13节 关于逻辑学的实践性质的争论
第14节 规范科学的概念。它作为一门统一的科学所具有的基本尺度或原则
第15节 规范学科与工艺论
第16节 理论学科作为规范学科的基础
第三章 心理主义、它的论据以及它对通常的反对论据的表态
第17节 争论问题:规范逻辑学的根本理论基础是否是在心理学之中
第18节 心理主义者们的举证
第19节 反对派的通常论据以及对这些论据的心理主义解答
第20节 心理主义论证中的一个破绽
第四章 心理主义的经验主义结论
第21节 对心理主义立场的两个经验主义结论的概述和反驳
第22节 思维规律被误认为是这样一种自然规律,这种自然规律可以单独有效地导致理性思维
第23节 心理主义的第三个结论以及对它的反驳
第24节 续论
第五章 对逻辑原理的心理主义解释
第25节 穆勒和斯宾塞对矛盾律的心理主义解释
第26节 穆勒对此原则的心理学解释所得出的不是规律,而只是一个完全模糊的和在科学上未
经检验的经验定律对前两节的增补:关于经验主义的几个原则性缺陷
第27节 对其他各种从心理学出发来解释逻辑原则之做法的类似批评。意义双关性是产生迷惑的根源
第28节 人们误以为矛盾原则具有两面性,就好像它既可以被理解为思维的自然规律,
同时又可以被理解为对思维进行逻辑调整的规范规律一样
第29节 续论:西格瓦特的学说
作者简介
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Husserl,1859——1938),德国犹太人,著名哲学家和现象学的奠基人。1859年生于普罗斯尼茨,1876年毕业于奥尔缪兹城的德国公学,以后在莱比锡、柏林、维也纳等大学先后学习过物理学、天文学、数学。他十分注重寻找他所学习的任何一门学科的根据。为此,他从天文学转向数学,又从数学转向逻辑学,最后确定效力于哲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