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無為之用
目錄
《道德經·無之為用》
作者
李耳(約前580年—前500年之後)(誕辰:西周末年庚辰二月十五日卯時),字伯陽,又稱老聃,後人稱其為「老子」。漢族,楚國苦縣厲鄉曲仁里人(今河南鹿邑縣人)。我國古代偉大的哲學家和思想家,道家學派創始人,世界文化名人。他與黃帝並稱「黃老」,學說傾向於無為而治。學說受到漢文帝、景帝、竇太后、和相國曹參等推崇。
原文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譯文
三十根輻條湊集到車轂的周圍,正是因為它們拱成一個空殼,才成就了車的用途;糅合黏土製作陶器,正是因為它的中心是空的,才成就了容器的用途;開鑿門窗建造房屋,正是因為它的中間是空的,才成就了房屋的用途。總而言之,「有」可得利,「無」可為用。
解析
這一章老子講的是「無」和「有」的相互關係問題。「無」和「有」並無矛盾,他們相互依存而統一,如同人的手心和手背,成為同一事物的二個方面,不可分離,它們統一而不對立。 老子舉了三個例子來說明問題。車輪中間空無,可以用來放車軸,從而發揮車子的功用;瓷器中間空無,可以用來盛東西,從而發揮了瓷器的功用;房子中間空無,可以用來住人,從而發揮了房子的功用。 同樣的例子不勝枚舉,老子通過這三個簡單易懂的例子說明了這樣一個道理:任何一個物體,它有形的地方只是為了實現某一目的而設置的方便而已,而真正起作用的正是它虛無的地方。 所以佛家說「沒有不二」,心經說:色既是空,空既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也是類似的道理。
出處
《無之為用》出自老子的《道德經》第十一章。 《道德經》,又稱《道德真經》、《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國古代先秦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為其時諸子所共仰,傳說是春秋時期的老子(即李耳,河南鹿邑人)所撰寫,是道家哲學思想的重要來源。道德經分上下兩篇,原文上篇《德經》、下篇《道經》,不分章,後改為《道經》37章在前,第38章之後為《德經》,並分為81章。是中國歷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學著作。 《道德經》到了公元前206年-公元200年,被奉為道教經典,所以有學者認為《道德經》被分為八十一章有明顯的道教的九九歸一的思想,在內容的分割上未免牽強。但道德經前三十七章講道,後四十四章言德,簡單說來,道是體,德是用,二者不能等同。至清代魏源首次破此慣例而分《道德經》為六十八章,相對保持了每章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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