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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標線(Traffic Index Line)是指在道路的路面上用線條、箭頭、文字、立面標記、突起路標和輪廓標等向交通參與者傳遞引導、限制、警告等交通信息的標識。其作用是管制和引導交通,可以與標誌配合使用,也可單獨使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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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一、二級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幹路應按標準規定設置反光交通標線,其他道路可根據需要按標準設置交通標線。 道路標線設置是否合理,既要符合相關規定,也應經得起行駛檢驗。讓標線更好地保障交通安全、引導文明行車。

目錄

標線類型

1、白色虛線 畫於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同向行駛的交通流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識別線;畫於路口時,用以引導車輛行進。 2、白色實線 畫於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同向行駛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或指示車行道的邊緣;畫於路口時,可用作導向車道線或停止線。 3、黃色虛線 畫於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畫於路側或緣石上時,用以禁止車輛長時在路邊停放。 4、黃色實線 畫於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畫於路側或緣石上時,用以禁止車輛長時或臨時在路邊停放。 5、雙白虛線 畫於路口時,作為減速讓行線;畫於路段中時,作為行車方向隨時間改變之可變車道線。 6、雙黃實線 畫於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 7、黃色虛實線 畫於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黃色實線一側禁止車輛超車、跨越或迴轉,黃色虛線一側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准許車輛超車、跨越或迴轉。 8、雙白實線 畫於路口時,作為停車讓行線。

特點

道路交通標線主要劃設於道路表面,經受日曬雨淋,風雪冰凍,遭受車輛的衝擊磨耗,因此對其性能有嚴格的要求。首先要求乾燥時間短,操作簡單,以減少交通干擾;其次要求反射能力強,色彩鮮明,反光度強,使白天、夜晚都有良好的能見度;第三,應具有抗滑性和耐磨性,以保證行車安全和使用壽命。

分類

道路交通標線按形態可分為以下四類: a) 線條,標劃於路面、緣石或立面上的實線或虛線; b) 字符標記,標劃於路面上的文字、數字及各種圖形符號; c) 突起路標,固定於路面上,起標線作用的突起標記塊,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上用來標記中心線、車道分界線、邊緣線,也可用來標記彎道、進出口匝道、導流標線、道路變窄、路面障礙物等。; d) 輪廓標,指示道路的方向、車行道的邊界,沿着公路前進的方向左、右側對稱連續設置。按設置條件,輪廓標可分為埋設於路面和附着式兩種。 道路交通標線按功能可分為以下三類: a) 指示標線,指示車行道、行車方向、路面邊緣、人行道等設施的標線。 b) 禁止標線,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車輛駕駛人及行人需嚴格遵守的標線; c) 警告標線,促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了解道路的特殊情況,提高警覺,準備防範或採取應變措施的標線。 道路交通標線按設置方式可分為以下三類: a) 縱向標線,沿道路行車方向設置的標線; b) 橫向標線,與道路行車方向成角度設置的標線; c) 其他標線,字符標記或其他形式標線。 形態 道路交通標線按型態可分為以下四類: a) 線條標劃於路面、緣石或立面上的實線或虛線。 b) 字符標記標劃於路面上的文字、數字及各種圖形符號。 c) 突起路標安裝於路面上用於標示車道分界、邊緣、分合流、彎道、危險路段、路寬 變化、路面障礙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體。 d)路邊線輪廓標安裝於道路兩側,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車行道邊界輪廓的反光柱(或片)。 功能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國家標準(GB5768-1999)的規定,我國現行的道路交通標線可分為以下三類: 一、指示標線 是指示車行道、行駛方向、路面邊緣、人行橫道等設施的標線。 包括: 1、雙向兩車道路面中心線 用來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證安全的原則下,准許車輛跨越超車。通常指示機動車駕駛人靠右行駛。線為黃色虛線。 2、車行道分界線 用來分隔同向行駛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證安全的原則下,准許車輛跨越線超車或變更車道行駛。線為白色虛線。 3、車行道邊緣線 用來指示機動車道的邊緣或用來劃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道的分界。線為白色實線。 4、左轉彎待轉區線 用來指示轉彎車輛可在直行時段進入待轉區,等待左轉。左轉時段終止,禁止車輛在待轉區停留。線為白色虛線。 5、左轉彎導向線 表示左轉彎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的分界。機動車在線的左側行駛,非機動車在線的右側行駛。線為白色虛線。 6、人行橫道線 表示准許行人橫穿車行道的標線。線為白色平行粗實線(正交、斜交) 7、高速公路車距確認標線 用以提供車輛機動車駕駛人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之參考。線為白色平行粗實線。 8、高速公路出入口標線 是為了駛入或駛出匝道車輛提供安全交匯,減少與突出部緣石的碰撞的標線。包括出入口的橫向標線、三角地帶的標線。 (1)直接式出口標線 (2)平行式出口標線 (3)直接式入口標線 (4)平行式入口標線 9、停車位標線 表示車輛停放的位置。線為白色實線。 (1)平行式停車位 (2)傾斜式停車位 (3)垂直式停車位 10、港灣式停靠站標線 表示公共客車通過專門的分離引道和停靠位置。 11、收費島標線 表示收費島的位置,為駛入收費車道的車輛提供清晰的標記。 12、導向箭頭 表示車輛的行駛方向。主要用於交叉道口的導向車道內、出口匝道附近及對渠化交通的引導。 13、路面文字標線 是利用路面文字,指示或限制車輛行駛的標記。 (1)最高速度 (2)大型車 (3)小型車 (4)超車道 二、禁止標線 是告示道路交通的通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需嚴格遵守的標線。 包括: 1、禁止超車線 表示嚴格禁止車輛跨線超車或壓線行駛。用以劃分上、下行方向各有兩條或兩條以上機動車道,而沒有設置中央分隔帶的道路。 (1)中心黃色雙實線 (2)中心黃色虛實線 (3)三車道標線 (4)禁止變換車道線 2、禁止路邊停放車輛線 表示禁止在路邊停車的標線。 (1)禁止路邊長時停放車輛 (2)禁止路邊臨時或長時停放車輛線 3、停止線 信號燈路口的停止線,白色實線,表示車輛等候放行的停車位置。 4、停車讓行線 表示車輛在此路口必須停車或減速讓幹道車輛先行。 5、減速讓行線 表示車輛在此路口必須減速或停車,讓幹道車輛先行。 6、非機動車禁駛區表線 用以告示騎車人在路口禁止駛入的範圍。左轉彎騎車人須沿禁駛區外圍繞行,以保證路口內機動車通行空間和安全側向淨空。 7、導流線 表示車輛須按規定的路線行駛,不得壓線或越線行駛。線為白色。 (1)複雜行駛條件丁字路口導流線 (2)複雜行駛條件十字路口導流線 (3)複雜行駛條件斜交丁字路口導流線 (4)複雜行駛條件支路口主幹道十字路口導流線 (5)複雜行駛條件不規則路口導流線 (6)複雜行駛條件Y形路口導流線 8、網狀線 用以告示駕駛人禁止在該交叉路口臨時停車。 9、中心圈 用以區分車輛大、小轉彎車輛不得壓線行駛。 10、專用車道線 用以指示僅限於某車種行駛的專用車道,其他車輛、行人不得進入。 11、禁止掉頭標記 三、警告標線 是促使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了解道路變化的情況,提高警覺,準確防範,及時採取應變措施的標線。 包括: 1、車行道寬度漸變標線 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了解路寬縮減或車道數減少,應謹慎行車,禁止超車。 (1)三車道縮減為雙車道 (2)四車道縮減為雙車道 (3)四車道縮減為三車道 (4)四車道縮減為二車道 (5)三車道斑馬線過渡 (6)雙向兩車道改變為雙向四車道 2、接近障礙物標線 用以指示路面有固定障礙物的標線。 (1)雙車道中間有障礙 (2)四車道中間有障礙 (3)同方向二車道中間有障礙 3、接近鐵路平交道口標線 用以指示前方有鐵路平交道口,警告車輛駕駛人謹慎行車的標線。 設置 一、縱向標線 是指沿道路行車方向設置的標線。 二、橫向標線 是指與道路行車方向成角度設置的標線。 三、其他標線 是指字符標記或其他形式標線。 形態分類 道路交通標線按型態可分為以下四類: 一、線條 標劃於路面、緣石或立面上的實線或虛線。 二、字符標記 標劃於路面上的文字、數字及各種圖形符號。 三、突起路標 安裝於路面上用於標示車道分界、邊緣、分合流、彎道、危險路段、路寬變化、路面障礙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體。 四、路邊線輪廓標 安裝於道路兩側,用以指示道路方向、車行道邊界輪廓的反光柱(或片)。

注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根據2022年4月1日起新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一次記1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