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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丹,出生於1981年,籍貫遼寧

邢丹
出生 1981年10月1日
遼寧省海城市
逝世 2011年4月13日
國籍 中國
職業 公務員

目錄

簡介

"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金獎"獲得者、深圳市愛心大使、2005感動中國年度人物叢飛的遺孀,生前為共青團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幹部。2011年4月13日晚遭遇意外不幸去世。

2012年2月24日和2012年3月6日,法院開庭審訊了犯罪嫌疑人林某健,黃某泉、蔡某成。2012年7月12日,廣東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某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黃某泉、蔡某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6年。3名被告均表示不上訴,服從判決。

人物生平

邢丹,1981年10月出生於遼寧省海城市,1993年10月加入共青團,2003年7月至2006年10月,先後在深圳航空公司、深圳圖書館工作;2006年11月到市教育局工作,歷任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共青團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邢丹是共青團深圳市第五屆委員會委員、共青團廣東省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丈夫叢飛張崇,生於遼寧省盤錦市大窪縣莊台鎮,是深圳著名男歌手,先後參加了400多場義演,11年慈善資助了178名貧困兒童,累計捐款捐物300多萬元,被評為100位感動中國人物之一。2006年4月20日,叢飛病逝。2011年4月13日晚邢丹遭遇意外,不幸去世。

遇難事件

遇難經過

2011年4月13日晚23時45分,在路段,一輛正在行駛的深圳號牌小汽車疑為被飛石擊中前擋風玻璃,致車內乘客邢某(女)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惠東縣公安機關對該事件展開調查後表示,在惠州境內發生,說的是她和朋友去惠州吃海鮮,回來時遭到扔石頭打劫,破窗後,石頭或者車窗玻璃擊中左眼角動脈,今天凌晨在醫院不治身亡。邢丹早前是空姐,後來在叢飛去世後被提拔為深圳教育局團工委的一個領導。

深圳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證實,邢丹已於2011年4月13日晚遭遇意外不幸去世。邢丹同事和親友對其去世感到意外。

叢飛遺孀邢丹在高速公路被混凝土塊擊中致死案件,2011年4月16日凌晨4時破獲。三名疑犯被抓獲,均為十多歲的青少年。16日上午,羊城晚報記者從惠州市公安部門獲悉,三名疑犯均來自惠東一村莊,分別出生於1996年、1994年、1992年。據稱,三人因貪玩向車上扔石塊等硬物,以擊中為樂。擊中邢丹所乘車輛者為1996年出生。

邢丹後事

2011年4月18日上午10時,邢丹同志遺體告別儀式在深圳市殯儀館舉行。遺體告別儀式後,這位曾經的公益使者的遺體將被火化,而骨灰或與丈夫叢飛合葬。[1]

邢丹生前為共青團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幹部。深圳市教育局政策法規處處長胡新天表示,邢丹遺體告別儀式在深圳市殯儀館舉行,深圳市教育局將組織邢丹親人和同事前往祭奠,至於對她的評價等,教育局在當日發布了相關消息。

遺體告別儀式之後,邢丹的遺體將被火化,按照情理,應該與叢飛的骨灰合葬,但是具體還要看家屬和其單位的意見。叢飛去世後,邢丹要求深圳市義工聯將叢飛生前使用過的義工2478編號證授予她。深圳市團市委、市義工聯還專門啟動了"愛心接力--叢飛助學計劃"。在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下設叢飛愛心助學基金,所有募捐的款項都用於支付叢飛資助的100多名貧困山區孩子繼續上學的費用。叢飛的孩子也亟需得到社會的關注和關心。

為此,深圳市義工聯聯合深圳市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向社會發出號召,希望愛心市民承接叢飛的愛心接力,踴躍捐款,資助叢飛的孩子直至上完大學,傳遞"參與、互助、奉獻、進步"的義工精神,讓無痕大愛與無私真情溫暖你我、盈滿人間。據悉,邢丹遇難前是"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金獎"獲得者、深圳市愛心大使。生前為共青團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幹部。

案件詳情

汽車被砸司機報警求助

2011年4月13日23時45分,惠東縣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接事主黃某報案稱,其駕駛小汽車在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往深圳方向行駛至惠東稔山路段時,汽車前擋風玻璃被路邊飛出的石塊擊穿,擊中副駕駛座乘客頭部,黃某請求警方救助。接報後,110報警服務台立即指引報警人送傷者前往就近醫院--大亞灣區霞涌醫院救治,並指令稔山派出所和高速公路的交警中隊立即出警處置。4月14日零時20分,傷者邢某經大亞灣區霞涌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後惠州市、惠東縣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專案組前往案發現場及大亞灣區開展現場勘驗和案件的偵查工作。

經初步鑑定,受害人邢丹(女,30歲,吉林省通化市人)左面部受鈍物撞擊致左下頜粉碎性骨折閉合性顱腦損傷死亡。根據工作部署,辦案民警向報警人了解具體案發過程後,聯繫沿海高速公路交警中隊、路政、拯救隊了解案發時接處警及求救情況,細緻勘驗現場。

3無業村民扔石取樂

經調查走訪,有目擊者反映在案發當晚有3名男青年在案發現場附近流連。獲取該重大線索後,專案組立即組織警力全力追查該3名可疑男青年。2011年4月15日下午,警方初步確定3名男青年的身份。4月16日凌晨3時許,專案組民警在惠東縣稔山鎮石頭嶺村(案發地點附近村莊)抓獲嫌疑人林某健、蔡某成和黃某泉3人。

經查,林某健(男,1996年7月出生),蔡某成(男,1994年5月出生)、黃某泉(1992年4月出生)3人為案發段高速公路附近村莊(惠東縣稔山鎮石頭嶺村)村民,3人均小學輟學、無業。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林某健、黃某泉、蔡某成交代:4月13日晚23時左右,林某健等3人從其所居住的村莊遊蕩到高速公路附近時,跨越高速公路護欄。為了取樂,從高速公路邊撿拾小石塊和混泥土塊向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汽車投擲,先後擲中4輛過往車輛,其中林某健擲出的一混泥土塊擲中受害人邢丹所乘汽車前擋風玻璃。經了解,另3輛被擲中汽車因無大礙未報警。

破案經過

高速路上的飛石竟成了奪命之石!深圳市愛心大使叢飛的遺孀邢丹不幸成了遇害者。事件發生後,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案發兩天後,惠州警方迅速破案,抓獲了3名犯罪嫌疑人,他們都只是未滿20歲的少年,而砸中邢丹車子的林某健,只有15歲。

作案動機很簡單:取樂、練膽。儘管警方第一時間公布了調查結果,但隨後依然有網友表示質疑:一塊小小的石頭為何就能砸穿百萬豪車?"飛石取樂"的說法是否過於幼稚?警方怎麼確定就是那名15歲的少年砸中了邢丹的車呢?

有時候,最複雜的問題,可能真的就只是出於一個簡單的理由,或者根本就不需要理由。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他們所接受的極為有限的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或許讓他們在撿起石塊出手的一瞬間,根本就沒把一切放在眼裡,更不會慎重地去考慮它將招致的一切後果。

一塊石頭引發的血案

事發當晚的司機黃先生不接受任何採訪。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一大隊副中隊長梁俊鵬趕到現場時,車輛已經離開。了解相關情況後,他跟沿途的派出所聯繫,並將案件移交給稔山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邢丹在送到醫院時已經不治身亡。經法醫鑑定,邢丹的死因,是因為一個不規則、高速運動的物體撞擊到了左下頜而導致的閉合性的顱腦損傷而死亡。

這塊不規則、高速運動的物體是什麼?從哪裡來?在事發現場,警方看到,水泥混凝土石塊散落得到處都是。兇手就是這些石塊。

一塊小小的石頭,殺傷力有這麼強嗎?有物理學專家分析指出,出事車輛之所以會破裂穿洞,是因為行駛時速度快,加上肇事者投擲混凝土的速度,導致衝擊力很大,超出玻璃的保護能力,因此被刺穿。該專家指出,就像一架飛機,速度達到一定數值時,撞擊一隻小鳥也會導致故障。 吊車司機提供了重要線索

深更半夜,是什麼人選擇這個時候來到高速公路,撿這些石塊投擲過往車輛呢?

警方找到了一名重要目擊者--一位開弔車的司機,他回憶,事發當晚,他車子的輪胎漏氣了,就在附近修補輪胎,過了幾分鐘,來了3個小孩,向他討要了幾根煙,"我就順便問了句'是哪個村的',他們說就是前面村的;問他們過來幹嘛,他們說前面有警車,到我車後來躲一下"。

事發現場高速公路附近是一個叫石頭嶺的村莊。根據吊車司機提供的3名嫌疑人的相貌特徵,民警立即來到石頭嶺村展開走訪調查。經排查,確定了幾名有重大嫌疑的年輕人。

2011年4月16日凌晨,惠東警方分別在石頭嶺村三人的家中將黃某泉(19歲)、蔡某誠(16歲)以及林某健(15歲)抓獲。3人對4月13日晚在高速公路投擲水泥塊的行為供認不諱。他們供認,是穿過高速公路旁邊一條小路的護欄來到高速路上的。而從石頭嶺步行到案發現場,大概只需要十分鐘。

2011年4月17日傍晚,惠州警方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案情調查結果:3名犯罪嫌疑人跨越高速路護欄,為了取樂,從高速公路撿拾小石塊對過往車輛進行襲擊,砸中邢丹所乘坐的車的,是15歲的林某健。

3少年"飛石取樂練膽"

事件並未平息。對於警方公布的案件調查結果,有網民質疑:"飛石取樂"的說法太過不可信,誰會那麼無聊半夜到高速公路扔石頭?警方怎麼確定就是15歲的那名少年砸中邢丹的車呢?

看來,這些疑問,還只能是肇事者自己才說得清。在惠東縣看守所,3名犯了事的少年似乎還不清楚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後果。他們說,本來計劃去鐵路那邊偷鐵,但是走到半路又不想去了,後來就從地

上撿起石頭,到高速公路砸車。15歲的林某健問同伴:夠不夠膽拿石頭砸那些車子?現在看來,這種激將法在當時很是奏效。蔡某誠認為,"這是很好玩的事情,沒什麼不敢";黃某泉說,砸中車子時,感覺很開心。

3名少年交代,當晚共砸中了5輛車,每個人都有"收穫成果"。至於如何確定砸中邢丹的那塊水泥石塊究竟是由誰扔出去,惠東縣公安局刑偵三中隊副中隊長卓健玲表示,當時沒有其他的目擊證人,所以靠的還是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供述,"最重要的是確定他們砸中了什麼車"。審訊的民警說,詢問過程中,犯罪嫌疑人聲稱"砸中車時有一種興奮的感覺",以此推斷,對當時的細節,他們還是記得比較清楚的。

比如蔡某誠稱,看到林某健砸中的車子是黑色的;林某健自己也承認,他扔了石頭把玻璃砸碎了,他們當時沒有理會,又繼續砸,等警車離開了,他們才走過去,發現路邊有張紙巾上帶有血跡。根據嫌疑人自己的供述以及互相印證,警方據此認定,就是林某健扔了石頭砸中邢丹的車子。

在看守所,年紀最小的林某健還在詢問民警,什麼時候能從看守所出去,他還沒意識到,自己取樂練膽的這一砸,卻砸死了一條人命……[2]

案件審理

2012年2月24日,林某健被控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惠州市惠東法院出庭受審,因案涉未成年人犯罪,法庭未公開審理。[3]

2012年3月6日,惠州市中院再次在惠東縣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叢飛妻子邢丹遇襲身亡一案。公訴機關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案件中另外兩名被告人黃×泉、蔡×成提起公訴,庭審持續近兩個小時,法官當庭未作宣判。邢丹父親邢振祥在親友陪同下到場旁聽,並幾度淚灑當場。

審判結果

2012年7月12日,廣東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叢飛妻子邢丹遇襲身亡案一審情況,被告人林某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黃某泉、蔡某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6年。一審宣判時3名被告均表示不上訴,服從判決。法院正在引導和幫助被害人家屬辦理司法救助。

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林某[9] 健在高速公路上故意向過往車輛投擲石塊,造成一人死亡,應依法對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嚴重後果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但鑑於案發時林某健未滿16周歲,是初犯,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林某健有期徒刑12年。另外兩名被告人黃某泉、蔡某成以向高速公路上行駛的不特定車輛投擲石塊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6年。三被告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968086.45元人民幣。[4]

社會評價

邢丹嫁給叢飛後,辭掉了工作,專心在家照顧叢飛和前妻的女兒。那時候,邢丹和叢飛經常一起到蓮花北殘疾人康復站做義工。"但是叢飛去世後,政府給邢丹安排了工作,因為工作太忙,來參加活動的次數沒有叢飛生前來得多了。"巫妙春說,邢丹會在助殘日或者一些長假來康復站,和殘疾人做做遊戲,聊聊天。

深圳義工聯網站上,關於"愛心義工"邢丹的報道中寫到,"2005年7月6日,當時病重的叢飛從社會為其捐贈的治病款中拿出3萬元,在深圳展華實驗學校設立了"展華叢飛獎學基金",用以資助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叢飛去世後,妻子邢丹接過叢飛的愛心旗幟,不斷為這個獎學基金奉獻愛心,並每學期都會親自為孩子們頒獎。"她還"繼續關心幫助着叢飛資助的貴州貧困山區的孩子們。"

叢飛和邢丹的乾媽、深圳"活雷鋒"陳觀玉告訴記者,邢丹接過了叢飛的接力棒,做了不少好事,但是她很低調,默默做事,不大愛說話。

好友封昌紅與邢丹一家關係甚好,兩家還在北京一起過的年。封昌紅說,飛飛出生四個月,叢飛就離開了人世。邢丹一家和朋友們都將飛飛視為掌上明珠,非常疼愛。不過,邢丹並沒有溺愛孩子。飛飛年紀小小就很懂事,看到媽媽下班回來,還給媽媽揉肩、洗水果。邢丹經常和封昌紅說,看到小飛飛可愛的樣子特別欣慰。

在好友巫妙春看來,邢丹自我調節能力比較強。叢飛去世以後,邢丹非常悲傷,可是她不會在朋友面前整天哭哭啼啼,表現出了平和的狀態。巫妙春說,邢丹操的心很多,工作、孩子、還要做義工。邢丹給自己時間安排得滿滿的,"這是一種療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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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