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交
邦交国与国之间的正式外交关系 外交关系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对外政策,通过外交活动而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交往而形成的关系。其形式多种多样。从官方的角度看,包括正式外交关系、不完全的外交关系、非正式外交关系;从非官方的角度看,还有国民外交。正式外交关系是完全的外交关系,主要体现为双方互相派驻外交使节。正式外交关系是正常的外交关系,最为常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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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关系
正式外交关系 也称为正常的外交关系,以双方互派常驻使节为主要特征。
半外交关系 也称为不完全的外交关系,以双方互派代办级外交使节为主要特征。
非正式外交 其特征是两个没有正式建交的国家直接进行外交谈判,并互设某种联络机构保持相互接触。
国家间外交 可以通过任何方式来实现,但是正式外交关系的建立,通常是通过互设使馆来实现的。国家之间也可通过直接接触、签定条约和换文的方式,建立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