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特快专递业务
邮政特快专递业务1984年,中国邮政开办了国内特快专递业务(又名邮政特快专递)。该项业务作为邮政的精品业务,以高速度、高质量为用户传递国内紧急文件资料及物品,同时提供多种形式的邮件跟踪查询服务。2015年6月,中国国内特快专递资费等竞争性包裹寄递资费,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1]
4月14日周末,翻看物流群里众咖聊天记录,有一部分是大家在讨论文件寄递渠道的事情,同为物流快递业内人士,站位不同,各舒已见,但其中一位发言颇有见地。他说:”重要文件我一直选择邮政寄递,不仅选择,还每张面单全部保留备案。接着他又补充到,做事情不能意气用事,别人说这个不好,那个不好,但利益是自己的。选择邮政,出了问题有地方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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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重要文件要选择邮政寄递
在我国,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中国邮政是唯一具备寄递信函资格的主体。依据《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邮政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5号,下称“邮政细则”)第四条“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的载体。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是指以符号、图象、音响等方式传递的信息的载体。具体内容由邮电部规定”,可见,如果擅自选择其他快递公司邮寄可能会使所寄信函的效力受到质疑。
但小编今天要讲的不是这些,因为这些似乎比较远离我们日常生活,因为在快递行业已经十分发达的今天,单从服务能力或者服务水平来讲,中国邮政面临快递行业的激烈竞争,确已江湖地位不再。从菜鸟平台行业排名情况来看,邮政EMS综合服务能力88分左右,排名行业第4-5位(不像大家想的那样坏,也不是很好);所以平时寄递的物品,你选择某丰,某通,某达等甚至有可能获得较好的体验。 当然,无论多完善的渠道,都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我国每天数亿件快递,可以说是丢件/破损/事故/火灾时刻在发生。而一旦出了问题,中国邮政的另一个优势就更加凸显了出来——优秀的问题解决机制,针对重要文件,证件,票据等,邮政依托国家机器,拥有较高的政策优势以及强大事后处置能力。
先说政策优势,比如法律文书,邮政投递法律文书,5天3投,依然投递不到收件人,可以退回法院,视通送达。比如用于表达 或主张权利时,如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主张债权等,由于上述主张或表达权利的性质不需要相对方作出承诺或意见,因此只要在寄单上明示内容便足以为对方所知悉,拒收行为是在其知悉了该内容之后的,即使拒收也不影响解除合同通知书的生效。
依据“邮寄送达文书规定”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一)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二)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四)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五)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六)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2]
次,中国邮政EMS对部分票据具有补办机制,如银行承兑汇票等,一旦确认发生丢失,EMS可以启动挂失补办流程。甚至真的补办不了的文件等,EMS出具的丢失确认证明同样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
所以,重要文件选择哪个渠道寄递全凭个人选择,但从个人利益考虑,小编还是想劝你,从个人利益最大化出发,重要文件寄递一定要选择邮政,就凭万一出了问题还有地方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