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资费
邮政资费 |
中文名: 信函资费 外文名: Letters tariff 分 类: 本埠和外埠 计费方式: 按首重和续重计收资费 简 称: 邮资或邮费 邮资种类: 普通资费和特种资费 |
邮政资费是指邮政部门对用户使用各项邮政业务按照规定收取的费用。包括①邮件资费,指寄件人纳付的邮费,通称“邮资”。②报刊发行费,指邮政企业承办报刊发行向报刊社所收取的费用。③汇费,指办理邮政汇兑业务时按有关规定向汇款人收取的费用。世界各国邮政对资费的制订原则,一般分为三种类型:①以低价成本的资费对用户服务,不足部分由国家补贴。②以所收资费补偿邮件处理成本为原则,力求收支平衡,不求赢利。③收回成本后有相当赢余,可用来更新设备和扩大再生产。[1]
目录
简介
为交寄邮件付给邮局的费用,简称邮资或邮费。一个国家的邮资标准通常由国家主管邮政的最高领导机关制定,有些国家对函件资费还要经过立法程序,以法律形式规定和公布。国际邮件的资费依照《万国邮政公约》规定的标准制定。 邮资收入是邮政的主要经济来源。邮资标准高低依国家经营邮政的方针而定。邮资过高,会降低社会的通信消费水平,妨碍思想文化交流。邮资太低,会导致邮政亏损,势必需要国家财政贴补,这就意味着只有邮政使用者受益,而将邮政亏损的负担转嫁给全体人民。因此须采取适当的资费政策,以促进邮政发展,增进社会福利。
邮资种类
邮件资费分为普通资费和特种资费。按平常邮件手续处理的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等类邮件的基本资费属于普通资费;按特种邮件手续处理的挂号、快递、航空、保价、代收货价等类邮件除付普通资费外,还要加付挂号、快递、航空、保价、代收货价等资费,这些附加资费属于特种资费。
邮资制
1840年以前,办理邮政的国家一般实行递进邮资制,即按邮件寄程远近收取不同的资费。如当时英国是按距离和信纸的张数规定邮资,并由收件人交付。后来,英国教育家R.希尔发现传递信函的成本中,运输费并不占主要地位;而且由于当时邮件中寄程远的比寄程近的数量多,运输成本与邮件寄程却成反比。1840年英国政府按照希尔的建议对国内互寄信函,实行均一邮资制,不问寄程远近,并由寄件人以贴邮票的方式交付。均一邮资制和邮票的出现,被认为是邮政事业发展的里程碑,逐步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中国的邮资
中国近代邮政自1896年正式开办起,函件资费即采用均一邮资制;但因国土辽阔,交通不便,曾一度对当时边远地区的蒙古和新疆等地,另定较高的资费。 中华邮政时期,函件资费在《邮政法》中有具体规定,行政主管机关无权变更。当时邮政基本上采取自给自足的经营方针。对包裹业务则实行递进邮资制,按照邮程远近和运费高低收取邮费,收入盈余部分用以弥补新闻纸、印刷品等类低资费业务的亏损。在邮政经济繁荣时期,邮政资金年有积累,称为“邮余”。当时贴在包裹上的邮票约占出售邮票总数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规定以财政小米 12两(新衡制7两半)的价格为一件平信基本资费的标准。1950年 3月又改为以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分值的4%为标准。同年5月平信邮资调整为旧人民币800元,折合现人民币8分,沿用至今。挂号、快递、回执等特种资费,均按信函基本邮资的倍数规定。挂号费曾为平信邮资的三倍,后降为一倍半。邮政包裹的资费,初期基本上沿用中华邮政一地一费的递进邮资制,后因计算繁琐,改为按运输流向将全国划分成若干计费区,实行一区一费的办法。区间寄费依各区之间距离按社会平均运价分别制定。 中国邮政对于新闻纸、印刷品和盲人读物等类邮件都采取低资费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闻纸和印刷品的资费,分别按社会平均运价的80%和90%、以平均寄程 500公里为标准制定。盲人读物资费又低于印刷品资费。后来邮政报刊发行业务逐步推广,新闻纸类邮件及其资费也就随之取消。 邮资交付方式通常是由寄件人以邮票预付。对于交寄大宗邮件的用户,可由寄件人总付邮费或使用邮资机,不必逐件粘贴邮票。此外,还有由收件人总付邮费的办法。 信函资费,平信分本埠和外埠,按首重和续重计收资费。 包裹资费标准由国家邮政局按寄递里程分区核定。 1信函重量在100克及以内的,每重20克 (不足20克,按20克计)本埠(县)0.80外埠1.20 100克以上部分,每增加100克加收 (不足100克,按100克计)本埠(县)1.20外埠2.00 2明信片每件0.80 3印刷品重量在100克及以内的 本埠(县)0.40外埠0.70 100克以上部分,每增加100克加收 (不足100克,按100克计)本埠(县)0.20外埠0.40 4邮简每件本埠(县)0.80外埠1.20 5回音卡每件0.80 6挂号费每件3.00 7回执费每件3.00 8盲人读物按平常邮件寄递免费 9保价费每笔保价金额在100元及以内的 1.00 每笔保价金额在100元以上的按照保价金额的1%收取 10存局候领手续费函件每件1.00 包裹每件3.00 11撤回邮件或更改收件人名址手续费每件3.00 12使用电报(传真)办理查询、撤回、更改收件人名址电报费每件加收2.00 备注: 1.本埠以市属城区(不含市辖县和飞地)为范围,本县以县境为范围。 2.现役义务兵从部队发寄私人通信内容的每件重量不超过20克的国内平常信函或明信片免费。
印刷品资费
印刷品资费按首重和续重分本埠和外埠按重量计收资费。
邮政汇款资费
改革
2015年6月1日起,将国内特快专递资费、明信片寄递资费、印刷品寄递资费和单件重量10公斤以下计泡包裹(每立方分米重量小于167克的包裹)等竞争性包裹寄递资费,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邮政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确定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两部门还要求,邮政企业制定或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邮政业务资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时,应当提前30天向社会公示。邮政企业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以方便用户查询的方式公布资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