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图书馆
邯郸市丛台区图书馆始建于50年代中期,其前身是文化馆图书室,1978年6月定名为邯郸市图书馆,1982年迁至人民路98号,建筑面积6000余平米。2009年7月原址拆迁,2009年9月9日邯郸市图书馆新馆开工建设,2014年9月16日正式对外开放。邯郸市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50余万册(件),订阅报刊1300余种。
目录
基本介绍
邯郸市图书馆始建于50年代中期,其前身是文化馆图书室,1978年6月定名为邯郸市图书馆,1982年迁至人民路98号,建筑面积6000余平米。2009年7月原址拆迁,2009年9月9日邯郸市图书馆新馆开工建设,2014年9月16日正式对外开放。
邯郸市图书馆新馆实现了图书馆服务的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和数字化[1]。其中在业务管理与服务中采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实现了自助办证、自动查询、自助借还服务;同时采用大型电子触摸读报屏、电子图书借阅机等现代化手段为您带来多样化的阅读体验,无线网络全馆覆盖让您随时随地享受高速便捷的网络服务,还设有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并实现了在手机APP上图书续借、查询等服务。
邯郸市图书馆自新馆开馆以来,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加强世界读书日、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全民读书月的阅读推广工作,定期举办公益讲座、少儿绘本课、公益英语角、新书好书荐读活动,打造了一系列读书品牌,如:邯郸少年读书活动、真人图书馆活动、故事妈妈(爸爸)开讲啦、倾情诵读感悟经典诗词诵读会、迎新春对春联活动等,吸引了更多的市民走进图书馆,多读书,读好书。邯郸市图书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服务窗口和公众文化教育的知识殿堂,在服务中秉承平等、免费、零门槛的服务理念,最大限度地为读者提供馆藏文献借阅、数字资源查询、参考咨询、公益讲座等文化服务。在服务大众的同时,也充分发挥邯郸市中心图书馆的辐射作用,整合全市图书馆业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展厅展馆
邯郸市图书馆新馆位于被誉为“城台上的美玉”--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的东侧,建筑面积为30463平方米,现使用面积27500平方米,设有文学综合阅览室、社科综合阅览室、自科综合阅览室、现刊阅览室、过刊阅览室、亲子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古籍阅览室、地方文献阅览室、政府公开信息阅览室、参考工具书阅览室等18个服务窗口,读者坐席达1000余个。图书借阅和报刊阅览全部实行开架借阅,同时为读者提供信息咨询、资料复印、代查文献等服务。全馆布有网络节点1000余个,实现了WiFi无线网络全覆盖;设有展厅、多功能报告厅,可开展多层次的文化服务活动。
馆藏实力
邯郸市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50余万册(件),订阅报刊1300余种。特色馆藏资料有:部分清代古籍[2]善本图书;影印本《四库全书》、《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永乐大典》、《古今图书集成》及部分线装地方史志;《人民日报》从1946年到现在都有收藏;《申报》从1919年到1949年均藏有影印本;还收藏地方文献即邯郸籍作者出版的或内容涉及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科技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专着、作品、论文集等1200余种。邯郸市图书馆建有高标准数字图书馆(www.sztsg.net),拥有万方数据、清华同方(CNKI)、方正电子图书库、超星电子图书库4个数据资源库和超星读秀检索平台,7千余种数字期刊,20万册电子图书,供读者免费查询和下载。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夏季(6月1日—8月31日):周二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周六日: ? 9:00——18:00
冬季(9月1日—次年5月31日):周二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周六日: ? 9:00——17:30
周一闭馆 ,周四上午内部整理、业务学习。
入馆须知
1、入馆请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装整齐,凡衣冠不整及醉酒者谢绝入馆。
2、进入各阅览室、借书处前,请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他与借阅无关的物品寄放在一楼免费存包柜内。闭馆后将清柜,请勿将物品遗留在存包柜内。
3、 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秩序,严禁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宠物、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入馆。
4、请注意保持馆内环境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请勿在墙面、地面乱贴乱画。
5、请保持馆内安静, 请勿在馆内喧哗、嬉闹、追逐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和推销商品;入馆后请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各借阅区大声拨打、接听电话。
6、请不要携带食品、饮料进入文献借阅、阅览区;未经允许,阅览室禁止照相、摄像。
7、请爱护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请勿触摸阅览室内墙面、地面上的任何供电、网络、开关面板等带电设施,损坏书刊及有关设施等馆内公共财物将按本馆的有关条款赔偿
8、请勿在馆内睡觉、横卧;请勿用私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请勿在馆内从事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9、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
10、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定,支持工作人员照章办事,做文明读者。
办证指南
一、办证对象及条件
年满十四周岁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凭本人有效证件(第二代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等)原件均可免费办理邯郸市图书馆读者证。8—13周岁的少年儿童,凭户口簿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均可免费办理邯郸市图书馆少儿读者证。
二、读者证类型及功能
1、普通读者证 押金100元,可借阅文学图书阅览室、社会科学综合阅览室、自然科学综合阅览室图书1-2册。
2、少儿读者证 押金50元,可借阅少儿阅览室图书1册。
3、成年残疾人读者证 押金100元,可外借文学图书阅览室、社会科学综合阅览室、自然科学综合阅览室图书1-3册。(办理时需出示本人残疾证)
4、首次办证的初始密码为出生年月日(8位),读者忘记或修改密码可凭身份证向工作人员索取或更改。
三、挂失、补证
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请立即拨打服务电话:0310—3129602或来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在办理挂失手续前,读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遗失者本人承担。若又找到原证,凭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办证处解除挂失。未找到原读者证,读者证挂失7日后,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补办新证,并交纳工本费10元,补办新证须还清所借文献、交清所欠款项,同时旧证作废。
四、验证、退证
读者证长期有效,每三年需验证一次,核对注册信息后可继续使用;读者退证时,须还清所借文献、交清所欠款项,本人凭读者证及有效证件原件退回押金,委托他人办理时,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读者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五、注意事项
1、每位读者只能申办一个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办证前需如实填写《邯郸市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首次办证免工本费,退证后再次办证需交纳10元工本费。
2、请读者妥善保管读者证,如损坏致无法使用,补证需交纳10元工本费。
3、外借图书借期30天,续期30天,超期需缴纳文献延期使用费,每册每天0.1元,每册最高限额20元。
4、持证者必须遵守邯郸市图书馆的借阅规则。本馆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办证电话:0310—3129602
七、办证时间:
夏季(6月1日—8月31日):周二至周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冬季(9月1日—次年5月31日):周二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周六、日及节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周一闭馆 ,周四上午内部整理、业务学习
周六、日午间自习室正常对外开放
借阅规则
1、普通读者证 押金100元,可借阅一楼文学图书阅览室、三楼社会科学综合阅览室、四楼自然科学综合阅览室图书1-2册。
2、少儿读者证 押金50元,可借阅少儿阅览室图书1册。
3、亲子读者证 无押金,阅览时需1名家长陪读。
4、成年残疾人读者证 押金100元,可外借一楼文学图书阅览室、三楼社会科学综合阅览室、四楼自然科学综合阅览室图书1-3册。(办理时需出示本人残疾证)。
5、首次办证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 XXXX年XX月XX日8位数字),读者忘记或修改密码可凭身份证向工作人员索取或更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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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不要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里绕圈子! ,搜狐,2020-06-04
- ↑ 古籍版本汇总 ,搜狐,2017-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