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必
基本內容
邵必 ,字不疑,邵亢從父,丹陽人。舉進士,為上元主簿。國子監立石經,必善篆隸,召充直講。選為《唐書》編修官。必以史出眾手,非古人撰述之體,辭不就。進集賢校理、同知太常禮院。天子且親祠,執事者習禮壇下。必言:「《周官·大宗伯》:u2018凡王之禱祠,肄儀為位。u2019鄭康成釋云:u2018若今肄司徒府。u2019古禮如此。今即祠所習之,為不敬。」乃徙於尚書省。張貴妃受冊,禮官議命婦入賀儀未決,或曰:「妃為修媛時,命婦已不敢亢禮,況今日乎?」必曰:「宮省事秘不可知。既下有司議,惟有外一品南省上事百官班見之儀,然禮無不答。」眾議乃定。
出知常州,召為開封府推官。坐在常州日杖人至死,責監邵武稅,然杖者實不死。久之,知高郵軍,提點淮南刑獄,為京西轉運使。必居官震厲風采,始至郡,惟一赴宴集;行部,但一受酒食之饋。以為數會聚則人情狎,多受饋則不能行事,非使者體也。入修起居注、知制誥。
雄州種木道上,契丹遣人夜伐去,又數漁界河中。事聞,命必往使,必以理折契丹,屈之。還,知諫院。編《仁宗御集》成,遷寶文閣直學士、權三司使,加龍圖閣學士、知成都。卒於道,年六十四。遣中使護其喪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