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
郡主 |
郡主,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对皇族女性的封号。郡主是由郡公主这个词演化而来的,郡公主始于东汉,一般皇女级别为县公主,但也有少数为郡公主。经过时代的变化,郡主有帝女、皇太子之女、王女、皇帝庶女、亲王女等身份的不同。直到唐朝,郡主才成为特定的封号,为皇太子之女 。
此外,一些邻近中国的国家,因受中国影响也有郡主封号。
目录
基本信息
本名; 郡主
别名; 宗姬、和硕格格
所处时代; 中国古代
出生地; 洛阳、建康、长安、汴梁、临安等
出处; 郡主一词最早出自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组织编纂的 《世说新语·贤媛》之中" 桓宣武 (指桓温)平蜀 ,以李势妹为妾" ,南朝梁刘孝标注引《妒记》:" 桓平蜀 ,以李势女(一说李势妹)为妾,郡主(南康郡公主)凶妒。"这里的郡主指的是晋明帝司马绍之女司马兴男,郡主是郡公主的简写。
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宗室女封郡主者,谓其夫为郡马。"
历史沿革
唐代:皇太子之女封为郡主,安乐公主、永泰公主在其父为太子时称安乐郡主、永泰郡主,再如李隆基次子太子李瑛之女博平郡主。
《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外命妇之制:皇姑封大长公主,皇姊妹封长公主,皇女封公主,皆视正一品;皇太子之女封郡主,视从一品;王之女封县主,视正二品。
宋代:皇太子、亲王之女封为郡主,北宋宋徽宗改郡主为宗姬。北宋初年也有功臣之女封郡主 ,比如赵普之女;且有公主之女封郡主,如长乐郡主高氏(宋仁宗时期加封为仁寿公主),宜春郡主钱氏、永嘉郡主王氏、建安郡主张氏等。
明代:皇太子、亲王之女封郡主,如南平郡主、长安郡主、蒲城郡主、兰阳郡主、寿阳郡主、光化郡主、南漳郡主、容城郡主、清湘郡主等。
《明史.卷一百二十一.列传第九.公主》 :"明制,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石,婿曰驸马都尉。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
历代王女称谓
春秋战国诸侯之女称公主、而周天子之女称公主或王姬。
秦朝待考。
西汉时期诸王之女称为翁主、如淮南王女刘陵,江都翁主刘细君、刘征臣,楚王女刘解忧等。
东汉时期诸王之女封乡公主、亭公主,但也有特封为县公主者。《后汉书.卷十下.皇后纪第十下》:"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诸王女皆封乡、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肃宗唯特封东平宪王苍、琅邪孝王京女为县公主。其后安帝、桓帝妹亦封长公主,同之皇女。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王女有封郡公主(北魏河内公主、北齐扶风公主)、县公主、乡公主、亭公主(升迁亭公主),简称县主(刘宋彭城王刘义康女,始宁县主、丰城县主,益阳县主,兴平县主)、乡主(曹魏德阳乡主、北魏安阳乡主【丰亭公主】)、亭主(曹魏长乐亭主)之称谓。
隋朝王女称公主,一般为县公主、邑公主,如永丰公主、大宁公主、丰宁公主等。
唐朝王女称县主 ,如寿春县主、归仁县主、文安县主、新野县主、和静县主、金乡县主、南海县主、长清县主、阳城县主、清源县主、宝安县主、余姚县主、永昌县主、岳阳县主、宝应县主等。但是也有一特例,隐太子李建成在玄武门之变后被杀,贞观十六年李世民追赠皇太子,但已知的两个女儿并未被封郡主。次女李婉顺封闻喜县主、第五女封归德县主。另外,唐朝宗女与宗室出女也有被封为公主和亲者,如弘化公主、文成公主、金城公主、燕郡公主等,也有未封公主和亲的宗室女,如金明县主、金城县主。
五代十国可考后晋王女称县主,如高平县主、新平县主、千乘县主、永庆县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