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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有明

郭有明,男,汉族,1956年12月生,湖北随州人,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程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5年12月9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目录

基本内容

中文名:郭有明

出生日期:1956年12月

性别:男

毕业院校:武汉水利电力学院

出生地:湖北随州市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人物履历

1978年2月至1982年1月,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农田水利系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学习;

1982年1月-1984年10月,湖北省水利工程三团技术员;

1984年10月-1989年5月,湖北省水利工程三团副团长;

1989年5月-1993年2月,湖北省水利工程二团团长、党委书记;

1993年2月-1996年8月,湖北省水利厅政治处主任、人事劳动处处长;

1996年8月-2000年6月,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0年6月-2003年7月,中共宜昌市委副书记;

2003年7月-2004年2月,中共宜昌市委副书记,宜昌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4年2月至2008年2月,湖北省宜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其间:2004年10月至2004年11月,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市长发展研究班培训;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班培训;2007年11月至2007年12月,中组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小康社会领导者培训项目”专题研究班培训);

2004年2月-2008年3月,中共宜昌市委书记,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8年2月至2008年3月,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8年3月-2011年8月,中共宜昌市委书记,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9年3月,全国市长培训中心城乡规划专题研究班培训;

2010年9月,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青年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培训;

2011年8月,被任命为湖北省政府副省长、兼任中共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年7月,湖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3年1月,当选为湖北省政府副省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湖北省第九、十届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3年11月27日,郭有明被中纪委宣布带走调查当晚,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就撤下了他的简历。

2013年11月30日,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按程序办理。

2014年1月7日,郭有明被终止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2014年1月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了郭有明副省长职务。

2014年4月22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1]决定给予郭有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