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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Mercantilism),也称作“工商业本位”,它的主要内容是“重商”、“重工”与“国家干预” ,发展目标是“国家富强” ,产生并流行于15世纪至17世纪中叶的西欧,是封建主义解体之后的16至17世纪西欧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经济理论或经济体系,反映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体系。

该名称最初是由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国富论》)一书中提出来的(但亚当斯密提倡的是自由放任)。

时代背景

重商主义是资产阶级最初的经济学说。产生和发展于封建制度瓦解和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它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最初的理论考察。

15 世纪末,西欧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的瓦解时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和成长;地理大发现扩大了世界市场,给工商业航海业以极大刺激;工商业资本发挥着突出的作用,促进各国国内市场的统一和世界市场的形成,推动工商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与工商业资本加强的同时,西欧一些国家建立起开明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运用国家力量支持工商业资本的发展。随着工商业资本的发展和国家支持工商业资本的政策的实施,产生了从理论上阐述这些经济政策的要求,逐渐形成了重商主义的理论。[1]

重商主义(Mercantilism)是西欧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时期(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受到普遍推崇的一种经济哲学。

产生原因

15世纪初,正当文艺复兴进入初期发展阶段之时,重商主义兴起,当时社会上追求商品生产更快发展,追求工商业资本的迅速增加,已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这是重商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重商主义的产生和更深层次的背景,则是在追求商品生产更快发展、追求工商业资本的迅速增加这股强大潮流冲击下,所引起的西欧经济形式和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新经济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变化,旧式贵族变成了真正的商人,商人们开设工厂商行,创办银行,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重商主义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产生的。[2]

发展时期

重商主义促进了商品货币关系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与确立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重商主义的政策、理论在历史上曾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与发展。秉承重商主义的国家如英美甚至包括中国这样的国家实行重商主义也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号经济大国,重农主义国家如法意西等拉丁国家,重点发展重工业国家如德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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