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武隆區生態環境局
發展歷程
重慶市武隆區生態環境局,是將區環境保護局的職責,以及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區水務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區農業委員會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實行以市生態環境局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
不再保留區環境保護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負責貫徹執行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機制。牽頭協調較大以上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鄉鎮(街道)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和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轄區內有關跨區域的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轄區內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落實。監督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水、大氣、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噪聲、光、惡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流域水環境保護,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負責入河排污口的設置管理。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落實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組織開展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工作。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
(八)負責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受區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擬訂生態環境監測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價、預測預警。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和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執行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承擔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我區的相關工作。
(十一)對接中央、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
(十三)負責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參與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十四)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組織開展生態環境[1]合作交流,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在我區的履行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重慶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區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2]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安全。
參考文獻
- ↑ 生態保護 |生態環境保護,我們這樣做 ,搜狐,2022-10-21
- ↑ 生態二字是什麼意思,生態大米為什麼受歡迎,搜狐,202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