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武隆區統計局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管理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和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地方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改革發展規劃。
(二)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全區統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承辦統計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依法對民間統計進行監督管理。
(三)管理和指導鄉鎮、部門(行業)統計工作;協調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之間的關係;依法對部門統計數據進行審核、評估;依法管理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加強全區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普查方案,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有關普查、專項調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區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及各鄉鎮生產總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有關資料。
(六)組織實施全區一、二、三產業有關統計調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和環境等統計數據。
(七)建立有關統計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監控制度並組織實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發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加強對全區統計信息發布的規範管理,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警和統計監督;建立健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監測和評價體系,加強動態監測和決策諮詢服務;參與對鄉鎮、區級部門的考核評價工作。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建設和管理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統計數據庫和數據中心;組織制定全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十)組織全區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十一)審查全區各級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及其調查方案,管理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負責對全區各項統計調查活動的管理。
(十二)組織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規劃)執行情況統計監測、全面小康監測、生態文明[1]建設統計、自然資源[2]資產負債表編制、以及三峽庫區社會、經濟、環境統計監測等。
(十三)承擔市統計局和區委、區政府布置和交辦的和有關部門委託的社情民意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信息;反映社會動態、輿情信息和對重大決策、決定的意見和建議。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
- ↑ 【創建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建設指標》解釋(三十四),搜狐,2021-03-16
- ↑ 【備考乾貨】高中區域地理中國的自然資源知識梳理 ,搜狐,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