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讀放鶴亭記
《重讀《放鶴亭記》》,蘇東坡果然不愧大手筆,一篇《放鶴亭記》,短短几百字,於輕描淡寫的敘事抒懷之中,講出了一番頗有見地的道理。 春秋時代,衛懿公愛養鶴,出則鶴乘軒而行,愛鶴甚於愛自己的將士。後來,強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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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蘇東坡果然不愧大手筆,一篇《放鶴亭記》,短短几百字,於輕描淡寫的敘事抒懷之中,講出了一番頗有見地的道理。
春秋時代,衛懿公愛養鶴,「出則鶴乘軒而行」,愛鶴甚於愛自己的將士。後來,強敵兵臨城下,懿公讓將士去抵禦,皆曰: 「公有鶴,何不以禦敵,乃用吾為?」結果,衛國亡了國。相反,晉代劉伶、阮籍等人崇尚虛無,縱酒昏酣。但不僅以此「全其真」,而且以此「名後世」。
對此,蘇東坡感慨道: 「嗟夫,南面之君,雖清遠閒放如鶴者,猶不得好,好之則亡其國。而山林遁世之士,雖荒惑敗亂如酒者,猶不能為害,而況於鶴乎?由此觀之,其為樂未可以同日而語也。」細細想來,先生這番話是很值得回味的。
蘿蔔青菜,各人所愛。一般來講,對於個人愛好之類,不必過於認真。但人的身分、地位不同,這類事也是不能同日而語的。劉伶酒喝得再凶,大不過醉死完事,無礙大局。因為他是隱士,無職無權。衛懿公則不然。他愛養鶴,僅以愛好論,較之酗酒,不失其高雅。但他愛鶴成癖,荒廢政務,國破家亡也便在意料之中了。因為他是國君,一國之興衰繫於一身。這種現象,在歷史上是不乏其例的。南宋時,出了位有名的「蟋蟀宰相」,此人叫賈似道。作為鬥蟋蟀的愛好者,他編寫了世界上第一部關於蟋蟀研究的專門著作——《促織經》。全書洋洋萬言,詳細介紹了捕捉、收買、餵養、鬥勝、醫傷、治病、繁殖等方法,尤其對蟋蟀交配習性的發現,更足稱述。如果從昆蟲學研究方面來評價,他不失為一代開創者。但他是宰相,不以軍國大事為重,襄陽被蒙軍圍困半年,他隱匿不報,也不派兵增援,卻成天在私邸與群妾踞地鬥蟋蟀。有客戲之曰: 「此軍國重事耶?」他聽了竟一點也不臉紅。朝廷腐敗,終於導致了南宋政權的崩潰。賈似道作為一代權相,鬥蟋蟀誤國,也理所當然的落得個千古罵名。
話又說回來,從另一個角度看,一個人的愛好也往往反映出他某一方面的才能。特別是愛好到了如痴如迷的地步,是可以搞出一番成就來的。倘如此,那就大可不必硬要干自己不愛干或者不會幹的事。這叫天生我才必有用。大詩人李白,愛喝酒,詩也作得好,假如他去從政,恐怕李白也就不是現在的李白了。南唐李後主,本志是要做一個風流倜儻的文人,他知音律,善詞章,工書畫,其《虞美人》詞作,堪稱千古絕唱。但,歷史給人開了個玩笑,他被陰錯陽差地推上皇帝的寶座,終因政治上的軟弱和低能,做了亡國之君,後人評價他是「風流才子,誤作人主」 ,這是的確的。值得一提的還有一個故事: 漢靈帝劉宏,好積錢財,不擇手段,他明碼標價,公開賣官,有錢者現金交易,無錢者也可 變通,有的比較清廉的官吏升遷、沒有錢財交納,靈帝便同人家百般討價還價,頗工於算計。這樣一個腐敗不堪的皇帝本不足道,有意思的是有人給他寫的一首諷刺詩,其詩云:「莫怨靈帝庸無才,只怪老天錯安排,天生一副商賈料,緣何派他秉政來?」妙哉,斯言! 善哉,斯言!
(1987年8月28日《雜文報》)
賞析
雜文的表現形式可謂五彩繽紛,不拘一格。對話、格言、書信、日記、讀後感,無不可為之。本文是一篇讀後感,但同樣也是一篇頗具特色的雜文。
蘇軾的《放鶴亭記》是我國宋代的一篇優秀散文,歷來被讀者所傳誦。雜文標題冠以「重讀」二字,表明作者對蘇文的鍾愛。俗話說「書讀百遍,其義自見」,反覆吟詠,必有深感。本文的這個「感」,並非直白地說出,而是如同與讀者拉家常一般,侃侃而談,娓娓道來。
文章開篇,簡要地概括了原文的內容,點出全文的主旨: 個人愛好對於不同身分、不同地位的人來說不可同日而語——劉伶、阮籍之輩雖「縱酒昏酣」,卻能「全其真」、「名後世」; 而衛懿公之流愛鶴成癖,終於導致衛國滅亡。重點也非常明確,即勸誡身負軍國重任者,切不可因個人愛好無度,荒廢政務,招致國破家亡。文章至此,作者並未止步。「話又說回來,從另一個角度看……」筆鋒一轉,提出了正當的愛好有利於發揮個人才幹、成就一番事業的命題,並引用李白與李後主的例子從正反兩個方面予以證明。古人云「文似看山不喜平」,這種由此及彼、曲徑通幽的寫作手法,使文章顯得波瀾起伏,跌宕多姿,可以收到引人入勝的藝術效果。文章末了,引用一首詩作結,只加兩句贊語,言外之意、弦外之音,全由讀者去體味,去思考,可謂言未盡而意無窮。
在這篇雜文里,除了蘇軾原文中提到的衛懿公愛鶴和劉伶、阮籍嗜酒兩則歷史典故外,作者又引出了「蟋蟀宰相」賈似道、「斗酒詩百篇」的李白、「風流才子,誤作人主」的南唐李後主、「好積錢財」 「工於算計」的漢靈帝劉宏等歷史人物及其掌故,而且信手拈來,運用自如,足見作者歷史知識之豐厚。一篇雜文,倘無堅實的知識打底,僅靠邏輯推理與空洞的論辯,必然顯得蒼白無力,讀來令人索然無味。
一般寫讀後感的文章多有兩個通病:一是過多引用原文,成為原文的複述,並無作者個人的獨到見解;二是離題萬里,海闊天空,使讀者不得要領。而本文則無以上兩方面的弊端,做到了「放得開,收得攏」,既圍繞原文的主題,又不拘泥於原文,可謂形散神不散,文雜意不雜。因此,這篇雜文能獲得1987年《雜文報》舉辦的「魯迅風」雜文徵文二等獎,應該說是當之無愧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