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場慘案
野場慘案,侵華日軍於1943年5月7日在河北省完縣野場村東北(現屬河北省保定市順平縣大悲鄉[1] 野場村)製造的一起屠殺事件。事件中遇害的村民都來自附近的野場、龍旺水、王家莊、解放等村莊,共有118人身亡,54人重傷。
目錄
事件經過
1943年5月1日至7日,當地侵華日軍對唐縣、完縣、淶源一帶進行全面大「掃蕩」,1943年5月7日清晨,日軍控制了石匣嶺一帶制高點,並在漢奸龐珠子的帶領下到處搜山,將搜山抓到的野場、解放、黃岩、龍旺水等村200多名村民集中到野場村東北石溝的一小塊不到半畝的打穀場之中。上午9時,日軍在一名手拿八卦旗的翻譯官的協助下逼問村民們八路軍的信息,在村民拒絕向日軍出賣八路軍後,日軍用兩挺重機槍對村民進行了掃射,共造成包括野場村村長的妻子張竹子、兒子王璞,野場村婦女郝稱意母子,龍旺水劉清和夫婦,王陽明的弟弟黑牛、侄子生兒,王驢子的家人,王慶善的妻子等118人遇害,另有56人重傷,婦孺占死傷人數的四分之三以上,而且8歲的王喜路等部分重傷村民後因傷重去世。僅野場村就有王長合、王喜亞、王德子、陳亭兒等四戶全家都遇害了。
善後與紀念
5月8日,晉察冀邊區第四專員公署組織慰問隊,對現場進行了善後、救濟、慰問和醫療工作。慘案發生後,晉察冀邊區和當時的完縣人民政府召開追悼大會。5月19日,晉察冀邊區第四專員公署發表《為野場慘案告同胞書》。5月23日,完縣縣議會、完縣縣政府、完縣各界抗日聯合會、完縣第七區隊聯合發表《為控訴野場寨圈慘案通電》。5月30日,晉察冀邊區北嶽區第四區各界抗敵聯合會、第四專員公署、第三軍區政治部聯合發表了《為日本法西斯殘殺我婦孺老幼向全世界控訴》。7月初,邊區政府在野場村石匣嶺上為死難者豎立了兩座紀年石碑。
時任中共晉察冀邊區第三地委宣傳幹事的音樂家劫夫曾親自趕赴現場,為紀念該慘案創作了歌曲《忘不了》,在群眾中廣為傳唱。
遇害的野場村兒童團團長王璞被追授「抗日民族小英雄」稱號,並在野場村旁樹立起「抗日小英雄王璞烈士紀念碑」。1949年後,王璞被共青團中央追授「全國十大少年英雄」稱號。
事件背景
完縣在1937年被日軍占領之前隸屬於河北省博野督察區。完縣被日軍占領後,中國共產黨在西安陽村成立完縣抗日政府,後隸屬於晉察冀邊區。慘案發生時,完縣抗日政權隸屬於晉察冀邊區北嶽區第四專區,晉察冀邊區工業部駐地位於離野場十多華里的神南村,冀中九分區供給部駐地位於野場。慘案發生前,抗日軍民為應對日軍的掃蕩,進行了「堅壁清野」,部隊轉移,群眾隱藏到了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