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完顏昌傳
金史·完顏昌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目錄
原文
完顏昌,本名撻懶,穆宗①子。宗翰襲遼主於鴛鴦濼,遼都統馬哥奔搗里,撻懶收其群牧。宗翰使撻懶追擊之,不及,獲遼樞密使得里底及其子以還。詔增賜銀牌十。又降遙輦二部,破興中兵,降建州官屬,得山砦二十,村堡五百八十。撻懶請以遙輦九營為九猛安②。上以奪鄰有功,使領四猛安,五猛安之都帥,命撻懶擇人授之。
撻懶與劉彥宗舉蕭公翊為興中尹,郡府各以契丹、漢官攝治,上皆從之。及宗翰、宗望伐宋,撻懶為六部路都統。宗望已受宋盟,軍還,撻懶乃歸中京。天會四年八月,撻懶、阿里刮破宋兵二萬於杞,覆其三營,獲京東路都總管胡直孺及其二子與南路都統制隋師元及其三將,遂克拱州,降寧陵,破睢陽。宋兵來復睢陽又擊走之擒其將宋二帝已降大軍北還撻懶為元帥左監軍徇地山東取密州天會十五年為左副元帥,封魯國王。明年,撻懶朝京師,倡議以廢齊舊地與宋,熙宗命群臣議,會東京留守宗雋來朝,與撻懶合力,宗乾等爭之不能得。宗雋曰:我以地與宋,宋必德我。」宗乾折之曰:「我俘宋人父兄,怨非一日。若復資以土地,是助仇也,何德之有。勿與便。」
撻懶弟勖亦以為不可。既退,撻懶責勖曰:「他人尚有從我者,汝乃異議乎。」勖曰:「苟利囯家,豈敢私邪。」是時,太宗長子宗磐為宰相,位在宗幹上,撻懶、宗雋附之,竟執議以河南、陝西地與宋。久之,宗磐跋扈尤甚,宗雋亦為丞相,撻懶持兵柄,謀反有狀。宗磐、宗雋皆伏誅,詔以撻懶屬尊,有大功,因釋不問,出為行台尚書左丞相,手詔慰遣。 節選自《金史•完顏昌傳》) 【注】①穆宗:金太祖完顏旻的叔父盈哥。②猛安:金時一種軍政合一的社會基層編制單位
譯文
完顏昌,本名完顏撻懶,是金太祖皇帝完顏旻的叔父盈哥的兒子。完顏宗翰在鴛鴦濼襲擊遼國君主耶律延禧時,遼國都統馬哥害怕逃奔到搗里,完顏撻懶趁機占領了他統轄的領地。完顏宗翰命令完顏撻懶追擊遼軍,沒有追上,但俘獲了遼國樞密使得里底及其兒子,並帶回了他們。金太祖皇帝下詔賜給完顏撻懶銀牌十枚。
不久,完顏撻懶又降服了遙輦二部,打敗了興中的遼兵,收降了建州的官吏,得二十座山寨,五百八十座村堡。完顏撻懶請示把遙輦的九個軍營設為九個猛安。金太祖皇帝因為他奪取土地有功,讓他統領四個猛安,其餘五個猛安的都帥,命令完顏撻懶選擇合適人授予他們。完顏撻懶和劉彥宗舉薦蕭公翊為興中尹,每個郡府分別用契丹人、漢人做官來治理,對此皇帝都批准了。到了完顏宗翰、完顏宗望進攻宋朝時,完顏撻懶做六部路都統。不久,完顏宗望接受了宋朝的盟約,班師回國,完顏撻懶於是回到中京。
天會四年(1126)八月,完顏撻懶、阿里刮在杞地打敗二萬宋兵,覆滅了宋兵三個營壘,俘獲了京東路都總管胡直孺及其二個兒子、南路都統制隋師元及其三員大將,順利地攻克拱州,降寧陵,破睢陽。宋兵來收復睢陽,又被攻擊而逃跑了,宋兵大將也被擒獲。宋朝二位皇帝已投降,金軍北撤回國,完顏撻懶擔任元帥左監軍,帶兵巡行占領山東,並奪取密州。天會十五年(1137),完顏撻懶做了左副元帥,被封為魯國王。第二年,完顏撻懶朝拜到京城,倡議用已經荒廢的齊國舊地給宋朝,金熙宗皇帝命令群臣議論此事,剛好東京留守完顏宗雋來朝拜,他與完顏撻懶合力堅持那樣做,完顏宗乾等沒能爭過他們。
完顏宗雋說:「我們拿地送給宋朝,宋朝一定會對我們感恩戴德。」完顏宗干駁斥他說:¨我們俘虜了宋朝人的父老兄弟,並非一日之怨恨。如果再資助他們土地,這是幫助敵人,哪裡會有恩德。不要給他們好處。」完顏撻懶的弟弟完顏勖也認為不可。退朝後,完顏撻懶責備完顏勖說:「別人還有順從我的,你卻有異議。」完顏勖回答說:「如果對國家有利,豈敢有私心。」此時,金太宗的長子完顏宗磐任宰相,位在完顏宗干之上,完顏撻懶、完顏宗雋依附於他,竟然執行了將河南、陝西的地給宋朝的決議。時間一長,完顏宗磐非常跋扈,完顏宗雋也擔任了丞相,完顏撻懶兵權在握,他們有謀反跡象。完顏宗磐、完顏宗雋都被殺,而金熙宗皇帝下詔,上寫撻懶地位高,有很大的軍功,釋放不問罪,放出後任行台尚書左丞相,遣出京城。 [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