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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在河北省中南部,邢台市中部,位于古黄河、漳河冲积平原上。东与广宗县、南宫相连,西与隆尧县、任县交界,南与平乡县接壤,北与宁晋县、新河县毗邻。县域面积631平方公里。

巨鹿是古邢州九县之一,原为汉置南变县。秦代属钜鹿郡(秦始皇设36郡之一,治今平乡西),西汉末王莽与刘秀之争、东汉末黄巾起义、明王朱棣的"靖难之役"、明末的明清兵"贾庄大战",清末的景廷宝夏头寺起义等都发生在巨鹿。秦楚"钜鹿之战"则发生在与巨鹿接壤的平乡县。

巨鹿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季风区,四季分明,气温适中。巨鹿县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最佳生态宜居县"。[1]

目录

历史沿革

建置沿革

夏商属冀州,西周属邢国,春秋末期为晋地,战国时属赵。

秦设钜鹿郡,为三十六郡之一,治所巨鹿县(巨鹿城址位于今平乡县平乡镇)。

西汉初析巨鹿县置瘿陶县,二县均属巨鹿郡,郡治瘿陶(今平乡)。

东汉因之,巨鹿县仍属巨鹿郡。

三国魏黄初七年(公元226年)钜鹿郡封为钜鹿国,仍辖巨鹿县。

太和六年(公元232年)钜鹿国复为钜鹿郡,钜鹿县仍属之。

北魏登国四年(389年),钜鹿县治所迁至今巨鹿县境内夏旧城。

北魏孝昌二年(公元526年)设殷州,辖巨鹿郡、南巨鹿郡、赵郡等,巨鹿县属殷州南巨鹿郡。

北齐天保二年(公元551年),南巨鹿郡更名南赵郡,巨鹿县仍属之。

隋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置邢州,钜鹿县属之。

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设钜鹿县为起州,并析置白起县,钜鹿、白起二县皆属起州,上隶邢州总管府。

武德四年(621年)白起县省入钜鹿县,同年废起州,钜鹿县仍隶邢州。

唐嗣圣垂拱年间,钜鹿县城因漳水为患,徙治所于钜鹿县东东府亭城。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邢州复名巨鹿郡,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复为邢州,均辖钜鹿县。

宋代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平乡县省入钜鹿县,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复析置平乡县。

宋大观二年,黄河决口陷巨鹿县,诏迁巨鹿县治所于高地(今县址)。

宋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升邢州为信德府,钜鹿县为信德府八县之一。

金代天会七年(公元1129年)信德府复为邢州,置安国军,钜鹿县仍属之。

元初钜鹿县属邢州,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升邢州为顺德府,辖钜鹿等九县。

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顺德府改名顺德路,钜鹿县仍属之。

明初,钜鹿县属顺德府,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广宗县省入钜鹿及平乡县,十三年复析置广宗县。

清代,钜鹿县仍属直隶省顺德府九县之一。

民国二年(1913年)废顺德府,巨鹿县属冀南道,三年冀南道改大名道,仍辖钜鹿县。

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道,钜鹿县直属于河北省。

二十六年(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三督察区。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不久建立了钜鹿县抗日民主政府,属冀南区。

1941年8月,钜鹿县属晋冀鲁豫边区冀南区十一专区。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钜鹿县属冀南区四专区。

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钜鹿县遂属河北省邢台专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巨鹿县仍属河北省邢台专区。

1958年12月20日,撤销南和、广宗、平乡、任县四县,并入巨鹿县。

1961年7月9日,巨鹿县复为原建制。

1970年,邢台专区改为邢台地区,仍辖巨鹿县。

1993年7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巨鹿县属邢台市。

地理环境

巨鹿县地处北纬37°07'18"-37°25'32",东经114°50'14"-115°12'50",位于河北省中南部,邢台市东部,位于古黄河、漳河冲积平原上。东与南宫市、广宗县相连,西与隆尧、任县交界,南与平乡县接壤,北与宁晋、新河县毗邻。县域面积631平方公里。县人民政府驻巨鹿镇,距省会石家庄105公里。

气候

巨鹿县地处中纬度欧亚大陆东缘,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太阳辐射的季节性变化显著,地面的高低气压活动频繁,四季分明,寒暑悬殊,雨量集中于夏秋季节。干湿期明显,夏冬季长,春秋季短。春季长约55天,夏季长约105天,秋季长约60天,冬季长约145天。

春季气候相对干燥,降水量偏少,常有4、5偏北风或偏南风,4月份气温回升快;夏季,受海洋温湿气流影响,6、7、8三个月降水占全年降水量的63%-70%,天气很潮湿;秋季,受蒙古高压影响,晴朗少雨,温度适中,气候宜人,相对潮湿,深秋多东北风,有寒潮天气发生;冬季,受西伯利亚冷高压的影响,盛行西北风,气候寒冷,天气晴朗少云,降水相对较少。

地势地貌

巨鹿县地处河北省南部太行山东麓,华北平原的边缘。地势平坦,海拔一般在65米。[2]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巨鹿县林木覆盖率达到30%。耕地土质多为沙壤,适宜于多种作物种植。

生物资源

巨鹿县大规模饲养猪、鸡、牛、羊等家禽和牲畜。巨鹿县盛产棉花、小麦、谷子、花生、大豆、红薯、银花、枸杞等,被誉为"杏杞"之乡、银花之乡。

人口民族

2010年11月1日零时,巨鹿县常住人口为37.5万人。男性人口50.6%,女性人口占49.4%;人口性别比为102:58;0-14岁人口占16.6%,15-64岁人口占75.4%,65岁及以上人口占7.9%。

巨鹿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占99.96%,各少数民族人口占0.04%。少数民族主要有满族、回族、土族、壮族、苗族等。[3]

经济

概述

2013年,巨鹿县生产总值实现50亿元,同比增长6.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5.5亿元,同比增长1.7%;全部财政收入完成4.01亿元,同比增长20.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完成2.5亿元,同比增长27.9%。

第一产业

2013年,巨鹿县农业产值突破10亿元。巨鹿县的"百千万"高效农业示范园新发展设施蔬菜5000亩,新建畜禽标准化小区(基地)19个,新增市级以上肉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4个,省级中药材示范园创建数量位列全省前茅。"巨花一号[1]"金银花通过省林业品种认定委员会审定,新认证国家级绿色瓜菜品种4个。农业综合开发连续11年在河北省领先,夏粮生产实现"十连增"。

第二产业

2013年,巨鹿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2亿元,同比增长5.3%。巨鹿县形成了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纺织、食品饮料、机械、橡胶、皮革、建材、制衣等主要行业初具规模。

第三产业

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2.3亿元,同比增长13.6%。[4]

交通

公路

巨鹿县在建贯穿全境的邢衡高速。国家二级公路南郝线、邢德公路横穿东西,定魏线纵贯南北。西邻京深高速、107国道,东临青银高速、106国道,南依邢清高速。

铁路

巨鹿县西邻京广铁路,东靠京九铁路。2013年12月通车的邯黄铁路从境内通过。在巨鹿县境内设有巨鹿站。

社会

基础设施

巨鹿县内有110kV变电站两座,35kV变电站四座。巨鹿县境内铺设光缆40公里,6000门程控电话开通,可提供国内、国际电话、传真和邮政服务。2013年,巨鹿县通讯基站总数达到199个,互联网宽带接入比达到30.6%。

社会保障

2013年,巨鹿县年财政民生支出8.6亿元,占总支出的83.3%,居全市前三。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20元,同比增长16.2%。扶贫攻坚步伐加快,以"两个组织"为核心的金融扶贫经验叫响全国,2万多名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就业帮扶成效显著,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教育事业

巨鹿中学、魏征中学是河北省省级示范性中学,育红小学是全国德育实验小学,县直幼儿园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县职教中心是国家级重点学校,也是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确定的"全国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先进单位",是河北省扶贫办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2011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初中以上学生全部在县城就读。

卫生事业

2013年,巨鹿县医院被中国残联定为儿童康复基地;巨鹿县建成全省首个集中医诊疗、理疗康复、慢性病防治于一体的乡镇国医馆,新改扩建乡镇卫生院2个。[5]

文化

方言

巨鹿方言属于北方方言区的冀鲁次方言区(旧称"冀鲁官话区")。由于巨鹿历史上处于直隶山东交界地带,所以巨鹿的方言具有"源流驳杂、语汇丰富"的特点。

文化遗产

巨鹿县组织挖掘整理2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2009年,杨武乡"乱弹"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特产

串枝红杏

1957年,国家著名果树专家在巨鹿县的孔寨村发现了这种杏。串枝红杏属于鲜食和加工俱佳的品种。

巨鹿先后被农业部、林业部、国家计委、国家出口基地办公室确定为"全国杏良种示范推广基地"、"串枝红生产基地"和"串枝红出口基地"。

巨鹿枸杞

巨鹿县地处黑龙港流域,是河北省生产枸杞的重点县,其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四分之一。所产枸杞畅销于泰国、马来西亚、日本、美国及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

巨鹿县栽植枸杞已有50余年历史,巨鹿枸杞主要销往全国各省市和东南亚各国和地区被外商誉为"中华01血杞"。

焖饼

焖饼是巨鹿当地的一种普遍饮食,是经典的汉族名吃,属于鲁菜。源自山东、河北一带华北平原地区,焖饼采取焖的工艺,对烙饼丝进行烹饪。[6]

旅游

双万亩生态观光采摘园

巨鹿县双万亩生态旅游观光采摘园是"河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位于巨鹿县南部,占地2万余亩,包括特色农业观光采摘区、林下经济风光带、古郡文化观光园、现代农业示范园、水上游乐休闲中心、娱乐餐饮住宿等功能设施,集产业示范、科普推广、观光娱乐、休闲度假功能于一体。

爱华翰苑碑林

爱华翰苑碑林位于新华北街魏征公园西北角。于2001年始建,2003年落成。占地18.6亩,树碑246方,收藏古石刻文物90余件,种植树木3000余株,为融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为一苑的红色景点,无偿供人们观瞻,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爱华翰苑碑林被邢台市委、市政府确定为"邢台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被县委、县政府和人武部分别确定为"巨鹿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巨鹿县国防教育基地"。

苏营二村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村

巨鹿县苏营二村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村是集农业综合开发、生产经营、休闲旅游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村,位于巨鹿县苏营乡苏营二村。目前区内已有饮水工程、350亩钢架拱棚、500亩苹果园等项目。[7]

荣誉称号

2010年,巨鹿被评为"中国最佳投资环境县"。 2011年,巨鹿获"中国金银花之乡"称号。 2013年,巨鹿县获"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称号。 2014年,巨鹿县获"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河北省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