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運輸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運輸局 政府機構[1]
1.提出國家鐵路固定和移動運輸設備發展規劃意見。 2.擬定鐵路運輸行業政策、法規。 3.擬定國家 鐵路客貨營銷 戰略,指導部屬運輸企業客貨營銷工作。 4.集中統一管理全國鐵路運輸調度指揮。 5.負責國家鐵路運輸保價管理工作。 6.提出國家鐵路運輸生產布局調整方案並指導實施。 7.提出貨車購置計劃意見,負責貨車管理。 8.擬定機車、車輛、工務、電務等主要運輸設備及配件的造、修質量驗收標準和運用標準,並監督執行。 9.承擔運輸設備新技術、新產品試製、審定和國外先進技術引進以及大中型建設、改造項目的設計鑑定和驗收的有關工作。 10.代部承擔國家鐵路防洪、綠化、土地、無線電和抗震等管理工作。 11.協調、指導合資鐵路、地方鐵路運輸管理工作。 12.為部屬運輸企業完成經營目標提供必要條件,做好服務工作。 13.承擔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目錄
職能
1.提出國家鐵路固定和移動運輸設備發展規劃意見。2.擬定 鐵路運輸 行業政策、法規。技術管理規程(行車組織和信號顯示部分)和國家鐵路運輸規章、辦法及設備維修技術標準,承擔擬定鐵路運輸主要技術政策、 技術標準的有關工作。3.擬定國家鐵路客貨營銷戰略,指導部屬運輸企業客貨營銷工作。組織實施和管理客貨運價。組織編制年度、月度運輸計劃和全路性的列車運行圖、列車編組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客貨服務質量監督。4.集中統一管理全國鐵路運輸調度指揮,負責國家鐵路軍事運輸、專項運輸、特種運輸工作。指導運輸安全工作。5.負責國家鐵路運輸保價管理工作。指導企業自備車的運用和檢修工作。6.提出國家鐵路運輸生產布局調整方案並指導實施。7.提出貨車購置計劃意見,負責貨車管理。提出機車、客車配屬的指導意見,擬定報廢標準。8.擬定機車、車輛、工務、電務等主要運輸設備及配件的造、修質量驗收標準和運用標準,並監督執行。9.承擔運輸設備新技術、新產品試製、審定和國外先進技術引進以及大中型建設、改造項目的設計鑑定和驗收的有關工作。10.代部承擔國家鐵路防洪、綠化、土地、無線電和抗震等管理工作。11.協調、指導合資鐵路、地方鐵路運輸管理工作。12.為部屬運輸企業完成經營目標提供必要條件,做好服務工作。
其他工作
承擔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參考文獻
- ↑ 交通運輸部和國鐵集團關係百度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