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实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市级人口发展规划[2];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并对县区和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
(四)组织和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行出生缺陷干预及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
(六)负责县级以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规划、许可审批及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鉴定工作。
(七)负责全市国家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具的计划调度、发放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救助和扶持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事业收费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与规范管理工作。
(十)协调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参与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规划,编报省、市财政拨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和决算。
(十二)负责全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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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安徽省铜陵市基本情况介绍,安徽新闻网,2012-10-27
- ↑ 安徽铜陵官方调研报告:建议逐步实施或者提高生育奖励补贴 ,搜狐,20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