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衛生局
工作內容
職責調整
取消職責: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下放職責:由市政府市級事權、財權下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地方性衛生規範性文件,制訂全市衛生工作宏觀指導政策和有關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依法對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監督管理,研究指導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改革,完善衛生服務體制。
(二)編制並指導實施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定衛生經濟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的配置,協調和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實施;負責衛生系統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及全市衛生專項投資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依據衛生法律法規,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2]和食品、職業、環境、學校、放射、公共場所、化妝品衛生;依法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監督執法;普及衛生法律法規知識;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
(四)研究擬定全市醫學科技發展規劃,負責醫學科技情報、科研項目的管理及組織技術開發和推廣運用工作;制訂全市衛生行業的在職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檢查實施。
(五)制訂全市中醫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實現中醫藥現代化。
(六)貫徹預防為主方針,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訂嚴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並檢查、監督實施;加強對重大疾病包括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職業病等防治;負責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研究擬訂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婦女兒童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基層衛生組織建設及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
(八)負責衛生援外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醫學衛生方面的合作交流;指導行業社團工作。
(九)貫徹執行省、市醫療衛生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事故鑑定。
(十)研究制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做好全市衛生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管理工作,加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開展衛生職業道德教育,加強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組織搶救傷病員;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及蔓延。
(十二)負責有關保健對象的健康保健工作;負責離休人員等公費醫療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群眾性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城市創建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銅陵市衛生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安徽省銅陵市基本情況介紹,安徽新聞網,2012-10-27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全文) ,搜狐,2020-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