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銀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成立於2012年8月,為市人民政府直屬銀川市公共資源交易事業單位[1]。
貫徹和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公共資源交易的法律法規及政策,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進場交易的服務和場內管理辦法;負責公告發布、信息發布、接受報名、收退投標保證金、資格審查等工作和開、評標現場的服務及後期資料的審核、移交工作;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交易方式,具體組織交易活動,包括邀請評標專家或組建評標委員會,組織做好開標、評標、定標等工作,並公示交易結果;對中心發生的交易違規違紀事件提供詳實的記錄及處理意見,協助檢察機關和行政監管部門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完成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承擔銀川市及所轄縣(市)區的公共資源交易業務,銀川市本級及賀蘭縣、永寧縣、靈武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開發區的公共資源交易業務都要進入銀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與公共資源交易有關的中介組織、服務機構和交易活動都要統一進入交易中心。
銀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有開標廳5個、評標廳9個,內設綜合科、政府採購交易科、建設工程交易科3個科室。核定人員編制15人,領導職數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內設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政府採購、建設工程交易及政府授權或委託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的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公共資源交易場內交易管理服務規章制度、工作流程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或協助做好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受理、備案、資料核驗與歸檔和信息發布工作,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場所、信息資料、技術諮詢及其他相關服務,組織交易項目的投標、開標、評標、定標活動,根據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專家庫,抽取專家評委。
(四)負責核驗交易各方、中介機構的進場交易資格,建立公共資源進場交易單位的信譽評價制度。
(五)承擔公共資源交易各類保證金的代收代退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見證公共資源現場交易活動,維護交易活動秩序,整理、保存相關文本文書、電子介質等交易資料;協助有關部門處理交易活動中產生的質疑和投訴事宜。
(七)承擔全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平台[2]和電子專業交易系統的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
(八)負責交易現場的監控,協助有關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九)負責對市(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的業務指導和信息共享。
(十)承辦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銀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銀川市人民政府機構概況 ,銀川市人民政府機構
- ↑ 淺析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 ,搜狐,202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