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業務
銀行卡業務是由經授權的金融機構(主要指商業銀行)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銀行卡業務的分類方式一般包括以下幾類: (一)依據清償方式,銀行卡業務可分為貸記卡業務、准貸記卡業務和借記卡業務。借記卡可進一步分為轉賬卡、專用卡和儲值卡。 (二)依據結算的幣種不同,銀行卡可分為人民幣卡業務和外幣卡業務。 (三)按使用對象不同,銀行卡可以分為單位卡和個人卡。 (四)按載體材料的不同,銀行卡可以分為磁性卡和智能卡(IC卡)。 (五)按使用對象的信譽等級不同,銀行卡可分為金卡和普通卡。 (六)按流通範圍,銀行卡還可分為國際卡和地區卡。 (七)其他分類方式,包括商業銀行與盈利性機構/非盈利性機構合作發行聯名卡/認同卡。
目錄
業務種類
儲蓄業務
城鄉居民將暫時不用或結餘的貨幣收入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一種存款活動。又稱儲蓄存款。儲蓄存款是信用機構的一項重要資金來源。發展儲蓄業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國民經濟比例和結構的調整,可以聚集經濟建設資金,穩定市場物價,調節貨幣流通,引導消費,幫助群眾安排生活。與中國不同,西方經濟學通行的儲蓄概念是,儲蓄是貨幣收入中沒有被用於消費的部分。這種儲蓄不僅包括個人儲蓄,還包括公司儲蓄、政府儲蓄。儲蓄的內容有在銀行的存款、購買的有價證券及手持現金等。
貸款業務
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銀行卡
銀行卡是由商業銀行發行的具有提款、消費和轉賬等功能的塑料卡片。銀行卡的大小一般為85.60×53.98 mm(3.370×2.125 英寸),但是也有比普通卡小43%的迷你卡和形狀不規則的異型卡。 儲值卡(stored-value card)不記名、不掛失,一般用於小額支付。 准貸記卡(Quasi-credit card)需交存一定的備用金,透支後沒有免息期。准貸記卡似乎為中國大陸所特有,如今已經不常見。 信用卡(Credit card)不需要預先存入備用金,先消費後還款,一般有20天-60天的免息期。信用卡每月至少需償還賬單金額的10%,餘款可以在以後歸還並支付利息。 簽賬卡(Charge card)類似於信用卡,但是沒有循環信用,每月賬單金額必須全額償還。簽賬卡的額度通常比信用卡高出許多,其年費和發卡標準也比信用卡高。 嚴格來說,簽賬卡並不是銀行卡。因為簽賬卡一般是由非銀行金融機構,比如美國運通旅遊有關服務公司(American Express Travel Related Services)或者大萊俱樂部(Diners Club)發行的。 聯名卡(Co-Brand card)是銀行和營利性商業機構,如商場或航空公司等,合作發行的銀行卡,聯名卡的持卡人可以享有聯名機構的某些優惠。 認同卡(Affinity card)是銀行和非營利性組織,例如希望工程等,合作發行的銀行卡。合作機構可以從持卡人購物、消費交易額中按一定比例得到捐贈。
電子銀行
電子銀行的含義:E-Bank,直譯電子銀行,又稱網上銀行,即是在Internet上的虛擬銀行櫃檯。 目前國內網上銀行基本組織形式 網上支付要求金融業電子化,E-Bank(Electronic Bank)的建立成為大勢所趨。 一是由一家銀行總行統一提供一個網址,所有交易均由總行的服務器來完成,分支機構只是起到接受現場開戶申請及發放有關軟硬件工作; 二是是以各分行為單位設有網址,並互相聯接,客戶交易均由當地服務器完成,數據通過銀行內部網絡聯接到總行,總行再將有關數據傳送到其他分支機構服務器,完成交易過程。 第一種模式以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和中信實業銀行為代表;第二種模式則被建行、招商銀行所採用。
銀行理財產品
銀行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自行設計並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1] 收益率:如廣告中的收益率是年收益率還是累積收益率;產品是否代扣稅,廣告中的收益率是稅前收益率還是實際收益率。 投資方向:人民幣理財產品募集到的資金將投放於哪個市場,具體投資於什麼金融產品,這些決定了該產品本身風險的大小、收益率是否能夠實現。 流動性:大部分產品的流動性較低,客戶一般不可提前終止合同,少部分產品可終止或可質押,但手續費或質押貸款利息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