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翟縣
基本信息
秦置陽翟縣,並為潁川郡治。西漢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封韓王信於此,次年復為潁川郡治,屬豫州刺史部。東漢因襲前制,政區建制不變。三國時曹魏政權將潁川郡治遷至許昌縣,陽翟縣劃歸司州河南尹管轄。西晉時期屬河南郡。東晉十六國時期,先後為東晉、後趙、前燕、前秦、後燕、後秦等政權據有。南北朝時北魏仍置陽翟縣,屬司州。東魏興和元年(539)置陽翟郡。隋初廢郡,以縣屬伊州;大業初年改屬襄城郡。唐朝初年隸屬嵩州;貞觀元年(627)屬洛州;會昌三年(843)復屬許州。五代時期,先後為梁、唐、晉、漢、周5個王朝據有。北宋建立後,陽翟縣屬京西北路潁昌府管轄。
金朝大定二十二年(1182)置潁順州,二十四年改稱鈞州,以陽翟縣為州治,屬南京路。元朝時期政區建制不變,改屬汴梁路。明初仍為鈞州,並將陽翟縣省入該州。陽翟縣,即今河南省禹州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