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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善遺址,位於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東河區阿善溝門村東,是一處面積約5萬平方米的原始村落遺址。

阿善遺址依山面水,台地高於黃河水面80餘米,平面均呈南北長東西窄的不規則地形,沿遺址居住區邊緣有石砌圍牆遺蹟,殘高於地表0.1-0.3米。該遺址的出土文物豐富,以石器、骨器和陶器為主,對研究我國農業,紡織,陶瓷,建築,工具以及美學等領域的歷史均有價值。

2006年5月25日,阿善遺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

目錄

歷史沿革

新石器時代,阿善遺址境域已有有人類活動。

1979年,阿善遺址由包頭市文物管理所發現。

1980年,內蒙古社會科學院蒙古史研究所、包頭市文物管理所共同組成發掘組,對阿善遺址進行了試掘。 1981年6月至9月,內蒙古社會科學院蒙古史研究所、包頭市文物管理所共同組成的發掘組對阿善遺址進行了正式發掘,連同試掘共發掘面積1170平方米。

研究價值

阿善遺址對於研究中國北方新石器時代的文化面貌、社會形態及其相鄰地區的文化聯繫具有重要的價值,為中國史前文化的考古研究增添了資料內容 ,給單一文化的新石器時代遺址提供了一個文化譜系的地層依據,對研究中國農業,紡織,陶瓷,建築,工具以及美學等領域的歷史均有價值。

遺址特點

阿善遺址在包頭市區東巧公里的阿善溝門東,北依大青山,南瀕黃河,京包鐵路與呼包公路均經遺址與黃河之間東西穿過。遺址所在的兩個台地,東台地俗名東腦包梁;西台地俗名西腦包梁。屹膝蓋溝穿行於兩台地之間,由北向南匯人黃河。兩台地分別高於黃河水面100米與81米,平面均呈南北長東西窄的不規則地形,沿遺址居住區邊緣留有石砌圍牆遺蹟,殘高於地表0.1-0.3米。遺址範圍內大部已闢為耕地,邊緣地帶未經耕擾的地表,裸露出許多地面石築房子的牆基。遺址面積約5萬多平方米。

文物遺存

阿善遺址屬新石器時代,還包含有極少青銅時代及其以後的文化遺存。兩區文化層厚度均約1米左右。第1層,耕土,厚0.1-0.15米,夾雜有地表房子牆基的石塊和各類文化遺物。第2層,據土質土色可分ZA與ZC兩小層。ZA層,色淺灰,質鬆軟,多處留有地面房子的居住面和火塘遺蹟。ZC層,為黃花土,質堅硬,呈塊狀。ZB層打破ZC層(2B層實為灰坑附近的紅褐土)厚0.3-0.5米,遺物豐富,出有大量泥質籃紋灰陶片。 第3層,色深灰,質鬆軟,厚0.1-0.2米,中間夾有一至兩層居住面,仍以灰色藍紋陶片為多,陶胎多呈褐色。

第4層,褐色土,土質細且硬,厚0.3-0.4米,包含陶片以泥質灰褐和泥質橙黃陶居多,並有少量彩陶。此層以下即生土。 在IT10與IT21中,屬於第4層的IF10和IF18的居住面下面,壓有一層厚0.2米的黑土,質地細密且硬,內含少量泥質紅陶和彩陶片。在1區南端石築圍牆之外開的一條探溝中,耕土層以下即見此種文化層,內出泥質紅陶和夾砂褐陶片。這一文化層,可視為I區第5層。

阿善遺址的出土文物豐富,其中以石器、骨器和陶器為主,清理解剖圍牆4處,發掘出房子24座。窖穴220個。墓葬3座,出土遺物計約1600多件。動物骨頭、石料、骨針和木炭等也出土很多;骨針最長10.5厘米,最短3.8厘米(殘)。骨針用動物細骨製成,分圓桯和扁桯兩種。針尖銳利,表面光滑,針孔清楚。骨針筒長15.3厘米,骨針筒是截取動物肢骨一段,再精工磨製成規整器形。骨針筒身無紋飾,磨製光滑。

保護措施

2006年5月25日,阿善遺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8年,東河區人民政府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原則,加強文物單位巡查,擴大文物保護範圍。

歷史文化

據考證,阿善人已能從事打磨石器,房屋建造、祭壇、農耕、貯藏、漁獵、織布、馴化野生動物等活動。阿善遺址文化年代,略晚於仰韶文化,大致可分為三期 。

阿善一期文化

阿善一期文化,由於保存情況不好,未發現遺蹟。生產工具有石磨盤、石磨棒、石球、磨石、砍砸器等。陶器以泥質紅陶具多,多經陶洗;夾砂陶次之,火侯低。器種有錛、盆、罐、重唇小口瓶等。

阿善二期文化

阿善二期文化遺存的房子,為半地穴式,多呈正方形;居住面用褐色土抹成並經火烤,堅硬平整。房子附近的窖穴多呈方形圓角直壁狀。出土生產工具有磨殼石斧、石錛、長方形或弧背形石刀、石鏟、盤狀器、敲砸器、磨盤、磨棒、石鏃等。陶器有泥質陶和夾砂陶;彩陶不多,器種有折服缽、曲腹缽、小口雙耳罐等。

阿善三期文化

阿善三期文化的房子,分為半地穴式和槽溝結構的地面建築兩種,平面是呈進深大於間寬的長方形;居住面用草拌泥抹成後略加燒烤,牆壁塗抹一層草拌泥。房子附近的窖穴多方形圓角,呈斜壁覆斗狀。出土生產工具有磨製石斧、打制石斧、有孔長方形石刀、單孔石鏟、長柳葉型石鏃、鑲石片刃的有柄骨刀等。陶器的泥質灰色籃紋陶及磨光陶最具特色。[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