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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塔拿修信经

来自 孔夫子旧书网 的图片

阿塔拿修信经(或译亚大纳西信经、亚他拿修信经、亚大纳修信经、亚大那西乌斯信经、亚达纳修信经、阿塔纳修斯信经;又称得救经),是传统基督教的信经之一,除有拉丁文版本外,尚有希腊文版本。据说此信经是出自阿塔拿修(4世纪)之手,因而极具权威性。现代大多数的圣经研究学者认为此古信经最早曾在公元五世纪流传于高卢(Gaul)南部的拉丁教会中,但完整的则见于9世纪。在17世纪时,罗马天主教学者Voss已宣称此信经并非出于阿塔拿修之手,而文中更未使用阿塔拿修最为强调的“本体相同”(Homoousia)一词。自此此信经之作者巳无人确知。

基督教是世界三大宗教[1]之一,其影响力更是位居三大宗教之首[2]。基督教创立于公元一世纪,最早发源地位于罗马帝国的巴勒斯坦省(今以色列巴勒斯坦约旦地区)。

目录

简介

近代学者凯利(J.N.D.Kelly)认为此信经反映了关于基督论到底是二位一体、一位一体、二位二体等的争论,故应是针对涅斯多留主义而作的,其着作年代应在428年之后,不是阿塔拿修编纂的,只是借由他的盛名而订的名称。

阿塔拿修信经内,根据以前的信经加入奥古斯丁等教父的观点,即是圣灵不仅是出于圣父,也出自圣子,也就是所谓的圣灵“双出说”。

此信经以诗体写成,共四十句教条,可分两部份:第一部份 以三位一体为主题,是依据奥古斯丁的神学写成。第二部份 强调基督的神人二性,道成肉身及救赎。此信经在一开头、第一个部份及第二个部份均提及“咒诅”:凡人欲得救,第一步需持守大公教会信仰,凡是守得不完全及不正确的,均会永远沉沦。

阿塔拿修信经内容

1.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 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 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 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 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 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 如此,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 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 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 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 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 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 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 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 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 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 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37.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里复活。

39. 升天,作于全能神父之右。

40.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 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 并供认所行之事。

43. 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44. 此乃大公教会之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