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光祖
陆光祖。(1521年-1597年),陆光祖,字与绳,浙江平湖人,因志在佛法,自号五台居士。 [1]
陆光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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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在佛法 | |
出生 | 1521 |
逝世 | 1597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 |
明嘉靖二十六年(一五四七年)成进士后,除知县,累迁至吏部尚书(掌全国官吏的任免、升降、调动等事务) [2]
目录
人物经历
陆光祖居士(一五二一~一五九七)
陆光祖,字与绳,浙江平湖人,因志在佛法,自号五台居士。明嘉靖二十六年(一五四七年)成进士后,除知县,累迁至吏部尚书(掌全国官吏的任免、升降、调动等事务)。
光祖为政胸怀忠直,力持清议,凡相处或闻其人者,“翕然归之”,但也因此招当路人所忌恨、排击,多次请退家居。家居期间,则究心佛乘,发弘愿护教,不以毁誉而易心。
(见《居士传》卷四十,《明史》卷二百二十四)尝发起募捐、组识刊刻宋僧普济的《五灯会元》。募刻之初,光祖作有一文叙述了所以刊刻本书的原因,并介绍了佛教传入东土以来的发展演变。
文笔之精炼,非深入佛乘者所能。其父曰∶“夫佛道东流,至晋宋齐梁之间,学佛者竟以名理禅观相高,莫究本心妙明之体。自达摩大士来至此方,始唱直指人心,见性成佛。
传至六祖能公,斯宗大振。厥后五宗并立(指五家禅∶沩仰宗、曹洞宗、法眼宗、临济宗、云门宗),门风峻甚。圆机密义,不可以随言而解。用智而求,至于扬眉瞬目,或喝或棒,所以阐呈真体,愈出愈奇。
有省者如痛处吃拳,不会者如聋人闻鼓。而肤识之士,乃或病其难通,訾其诡异,盖由钝根之无入,则谓圣言之有隐,大抵然也。”然而自唐朝开元年间以来,宗教大明,上下数百年内,见性知心,超凡入圣者千有馀人,盛况空前。
圣人虽往,而糟粕徒存,“求道之人能因言筌而穷理窟”,“则此土此书不可不日无矣。”光祖在本文中还说明了“儒门淡泊”和“释教流通”的原因,并且还举出了宋明理学家们晚年时对佛教作出的比较中肯的评价
,说明了指斥佛老为异端,并非是理学家们的定论。这里也表现了光祖自己欲汇通儒佛的思想。(详见《居士传》卷四十)
光祖一生功德无量,除募刻上书外,又请求诸宰官居士合力重兴明州(今浙江宁波)育王塔殿;还与冯开元等居士共同发起募刻小本藏经,流行于世间。晚年时,与著名僧人紫柏真可相从游,于佛乘研究更加着力;已而修习念佛三昧,即使病卧床中,仍口诵真言,手执印相,(注1)始终不懈。临死前,紫柏老人来看望,叹其心力坚猛,为其说偈。死后朝廷 号“庄简”。
光祖有子伯贞,能绍其父学,也崇信释氏。曾题有《紫柏老人像赞》(同上),叙述了父亲一生的护法及其和紫柏大师交游的经历。
陆光祖在历史上有极佳的评价。《罪惟录》言:"掌铨不图报复,世以为难,乃益用推引提护,岂非有得于好恶恶知美之旨者乎?"(收入《明代传记丛刊》,第八十五册,卷之十一下,页六六八。)《本朝分省人物考》也说:"私居无戏言,无遽色,平生怜才仕事,任嫌任怨,凛然有古大师风节焉。"(收入《明代传记丛刊》,第一三三册,卷四十五,页三九0。)
明史记载
陆光祖,字与绳,平湖人。祖淞,父杲,皆进士。淞,光禄卿。杲,刑部主事。光祖年十七,与父同举于乡。寻登嘉靖二十六年进士,除浚县知县。兵部尚书赵锦檄畿辅民筑塞垣,光祖言不便。锦怒,劾之。光祖言于巡抚,请输雇值,民乃安。郡王夺民产,光祖裁以法。
迁南京礼部主事,请急归。补祠祭主事,历仪制郎中。严讷为尚书,雅重光祖,议无不行。及讷改吏部,调光祖验封郎中,改考功。王崇古、张瀚、方逢时、王一鹗挂物议,力雪之。既而改文选,益务汲引人才,登进耆硕几尽。
又破格擢廉能吏王化、江东、邵元善、张泽、李珙、郭文通、蔡琮、陈永、谢侃。或由乡举贡士,或起自书吏。由是下僚竞劝,讷亦推心任之,故光祖得行其志。左侍郎朱衡衔光祖,有后言,御史孙丕扬遂以专擅劾光祖。时已迁太常少卿,坐落职闲住。
大学士高拱掌吏部,谋倾徐阶。阶宾客皆避匿,光祖独为排解。及拱罢,杨博代为吏部,义之,特起南京太仆少卿。未上,擢本寺卿。又就进大理卿。半道丁父艰。万历五年,起故官。张居正以夺情杖言者,光祖遗书规之。及王用汲劾居正,居正将中以危祸
,光祖时入为大理卿,力解得免。居正与光祖同年相善,欲援为助,光祖无诡随。及迁工部右侍郎,以议漕粮改折忤居正,御史张一鲲论之,光祖遽引归。
十一年冬,荐起南京兵部右侍郎。甫旬日,召为吏部。悉引居正所摈老成人,布九列。李植、江东之力求居正罪,光祖言居正辅翼功不可泯,与言路左。植辈以丁此吕故攻尚书杨巍,光祖右巍诋言者。
言者遂群攻光祖,乃由左侍郎出为南京工部尚书。御史周之翰劾光祖附宗人炳得清华,帝不问。御史杨有仁遂劾光祖受赇请属,巍力保持之,事得寝,光祖竟引疾去。
十五年,起南京刑部尚书,就改吏部。率同官劾东厂太监张鲸,且乞宥李沂。已,言国本未定,由鲸构谋,请除之以安宗社。及帝召还鲸,复率同官极谏。入为刑部尚书。帝尝书其名御屏。吏部尚书宋𫄸卒,遂用光祖代,而以赵锦代光祖。
御史王之栋言二人不当用。帝怒,贬之栋杂职。时部权为内阁所夺,𫄸力矫之,遂遭挫,光祖不为慑。尝以事与大学士申时行迕。时行不悦,光祖卒无所徇。时行谢政,特旨用赵志皋、张位,时行所密荐也。光祖言,辅臣当廷推,不当内降。帝命不为后例。
二十年,大计外吏,给事中李春开、王遵训、何伟、丁应泰,御史刘汝康皆先为外吏,有物议,悉论黜之。
又举许孚远、顾宪成等二十二人,时论翕然称焉。顷之,以推用饶伸、万国钦忏旨,文选郎王教以下尽逐。
光祖谓事由己,引罪乞休,为郎官祈宥,不许。及会推阁臣,廷臣循故事,首光祖名。诏报曰:"卿前请廷推,推固宜首卿。"光祖知不能容,日怀去志。无何,以王时槐、蔡悉、王樵、沈节甫老成魁艾,特推荐之,给事中乔胤遂劾光祖及文选郎邹观光。光祖遂力求去,许驰驿。在籍五年卒。赠太子太保,谥庄简。
光祖清强有识,练达朝章。每议大政,一言辄定。初官礼部,将擢尚宝少卿,力让时槐。丕扬劾罢光祖,后再居吏部,推毂之甚力。赵用贤、沈思孝以论此吕事与光祖左,后亦数推挽之。
御史蔡时鼎、陈登云尝劾光祖,光祖引登云为知己。时鼎视鹾两淮,以建言罢,商人讦于南刑部,光祖时为尚书,雪其诬,罪妄诉者。人服其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