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守一
陳守一(1906~1995)中國法學家。江蘇邳州人。1929年畢業於北京朝陽大學。
1927年參加中國共產黨,後因組織被破壞失去聯繫。1938年參加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工作。
1939年重新入黨。歷任中共信應地委統戰部部長,鄂豫邊區行署秘書長兼民政處長,襄南專區專員,中原解放區河南行署主任兼豫東南專員。
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參加中原突圍,任陝南行署秘書長兼第二專區專員,華北人民政府司法部第二處處長兼辦華北司法幹部訓練班。以後籌建中國政法大學,任一部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任司法部第五司司長、中國新法學研究院教務長、中央政法幹部學校副教務長。1954年任北京大學法律系主任。
1981年辭去系主任職務,專任教授,並擔任北京市法學會會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一屆法學評議組召集人、中華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委員會副主任等職,曾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委員,並先後擔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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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內容
陳守一(1906~1995) 中國法學家。江蘇邳州人。1929年畢業於北京朝陽大學。1927年參加中國共產黨,後因組織被破壞失去聯繫。
1938年參加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工作。1939年重新入黨。歷任中共信應地委統戰部部長,鄂豫邊區行署秘書長兼民政處長,襄南專區專員,中原解放區河南行署主任兼豫東南專員。
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參加中原突圍,任陝南行署秘書長兼第二專區專員,華北人民政府司法部第二處處長兼辦華北司法幹部訓練班。以後籌建中國政法大學,任一部主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任司法部第五司司長、中國新法學研究院教務長、中央政法幹部學校副教務長。1954年任北京大學法律系主任。
1981年辭去系主任職務,專任教授,並擔任北京市法學會會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一屆法學評議組召集人、中華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委員會副主任等職,曾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委員,並先後擔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顧問。
陳守一長期從事法學理論的教學與研究工作,發表過《改進高等法律教育工作,提高教學質量》、《必須加強法律科學的研究工作》、《中國法制建設三十年》、《中國法學三十年》、《當前我國高等法律教育的幾個問題》、《論依法從重從快》等論文;《鄂豫邊區減租減息辦法淺釋》、《邊區施政綱領講話》、《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學說》等專題和專著。卒於1995年11月14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