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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同(1930年6月——2013年6月),四川安岳人,1949年12月入党,1948年10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中文系肄业。

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市长、国务委员职务。

由于陈希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侵吞大量贵重物品;腐化堕落,大量挥霍公款等犯罪问题,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97年8月29日作出决定,开除陈希同党籍。检察机关已对其依法立案侦查。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 3 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4 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 6 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

2006年5月31日保外就医。

2013年6月2日病亡。

目录

个人履历

1930年6月出生于四川省安岳县。
1948年18岁时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同年10月,加入中国民主青年同盟。
194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北京做过较长时间的基层工作。
1952年陈希同调至北京市委办公室任干事,开始进入权力机构。
1953年,被任命为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的秘书。
1963年,任中共北京市昌平县农工部副部长,不久又升任县委副书记。
1979年12月,任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81年9月,担任中共北京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委书记,次年,又当选为“十二大”中央委员会委员。
1983年4月,被任命为北京市市长。11月,率北京市友好代表团赴秘鲁和美国进行为期三周的友好访问,这是他第一次正式出国访问。
1985年,任第十一届亚运会组织委员会主席,5月20日,出席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一届世界大城市首脑会议。
1987年7月,率北京市友好代表团赴法国、捷克、匈牙利、南斯拉夫访问。11月当选为“十三大”中央委员。
1988年1月连任北京市市长,4月,升为国务院国务委员。
1990年5月,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汇报亚运会准备工作。7月3日,陪同邓小平同志赴北京京广中心视察。9月,出席亚运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
1991年4月,任申办2000年奥运会委员会主任委员。
1995年4月,陈希同因王宝森案件引咎辞职。
1995年9月,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做出决定,将陈清除出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保留党籍以观后效。对其经济问题,继续进行审查。
1997年8月29日,中央纪委决定并报中央批准,开除陈希同党籍。
1998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和玩忽职守,决定将陈希同依法逮捕。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 3 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4 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 6 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
1998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陈希同上诉,维持原判。
2006年5月31日保外就医。
2013年6月2日病亡。 [1]

主要犯罪事实

陈希同是建国以来因经济犯罪而受到法律惩处的党政职务极高的干部。依法惩处陈希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司法机关自始至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的每一项工作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这样定下的案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法庭经过对大量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质证核实,充分听取公诉人意见、辩护人意见以及陈希同 本人的辩护和陈述后,合议庭进行了评议,认定:

陈希同在担任北京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其中金银制品8件,贵重手表6只,名贵水笔4支,照相机3架,摄像机1台),共计价值人民币55.5 万余元,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公,而是由个人非法占有。陈希同为追求奢糜生活,还指使、纵容王宝森擅自动用财政资金,在北京市八大处公园和怀柔县违规建造了两座豪华别墅,供陈希同、王宝森个人享用。 自1993 年1月至1995年2月,陈希同经常到上述两座别墅吃住享乐。违规建造的别墅和购置设备共动 用财政资金人民币3521万元,耗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242万元,吃喝挥霍公款人民币105万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陈希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违反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个人非法占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陈希同不正确履行和不履行职责,指使、纵容王宝森违反国家基本建设项 目计划审批程序,擅自动用财政资金,修建两处豪华别墅,并在此吃住享乐,大肆挥霍国家财产,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玩 忽职守罪,亦应依法惩处。为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2]

堕落根源评论

贪官们总是这样一副嘴脸,他们平时“对人马列主义,对己自由主义”;他们“台上像人,台下像鬼”;他们自由时“忘乎所以”,而落马后却如同“丧家之犬”。
这种双面人式的“演员”贪官,陈希同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
从陈希同的人生履历来看,他在早年做基层工作时,还是比较向上的。经过多年的努力,官位越做越大,本应该珍惜这一无上的党和群众的信任,陈希同却走上了贪污腐化的不归路,令人唏嘘!
为什么会犯罪堕落?
难道他不懂党纪国法么?非也!身为党的高级干部,时时处处要讲党纪国法的,可以说他甚至可以和纪检干部一样通晓法律。
知法犯法,原因很多。有人说当时的制度还不完善,违法成本较低,诚然这些都是原因,但不是主要原因。
根本原因是贪官们抵抗贪欲诱惑的能力不足,人品有亏!
普通百姓由于所处地位较低,接触的不良诱惑要远低于官员,普通百姓不是没有犯罪动机,只是没有犯罪条件。
官员就不一样了,官员手里掌握着财力、权力等丰厚资源,一旦道德修养抵抗不了贪欲诱惑,就会违法犯罪!
令陈希同堕落的最大魔力是贪色。陈希同在得势时是群芳云集的,他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断地进行权色交易,直至毁灭!
像陈希同这样的因女人落马的贪官数不胜数,中纪委处理了一批又一批,但贪官们就像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样绵延不绝,值得深思啊!

视频链接

1,陈希同因患癌症6月2日病亡

参考文献

  1. 陈希同、王宝森惊天大案始末,中国法院网,2019-01-09
  2. 陈希同、王宝森一案,人民网,2019-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