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桂明
陳桂明,男,生於1961年,江蘇海安人,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2]。
陳桂明 | |
---|---|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 |
出生 |
1961年4月 江蘇海安 |
逝世 | 2010年11月27日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教育科研工作者 |
主要研究方向:
陳桂明教授研究領域為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司法制度等。
2010年11月27日上午10點58分,著名學者,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主編,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陳桂明先生,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307醫院去世,終年50歲[3]。
目錄
人物簡介
陳桂明,男,1961年4月生於江蘇海安,1984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1991年在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成為全國第一個民事訴訟法學博士,1996年被破格晉升為教授。
陳桂明以學者特有的理性思維對民事訴訟法學這一應用性學科進行廣泛深入的研究,成果卓著,許多論述獨樹一幟,影響廣泛。他的代表作有《仲裁法論》、《訴訟公正與程序保障》、《民事審判方式改革與發展》(主編)等。
主要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全國民事訴訟法學專業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委員會委員,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兼職教授。陳桂明曾經擔任《律師法》起草小組成員,參加過多部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起草和論證。
人物經歷
陳桂明教授1984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1987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專業,獲碩士學位;1995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專業,獲博士學位。 2010年11月27日去世。
《中國法學》雜誌總編、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全國民事訴訟法學專業委員會常務副主任、中國法學會法學期刊研究會會長、中國衛生法學會副會長、司法部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百千萬"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導師、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委員會委員、貴州省委省政府科教顧問、《法制日報》法學專家顧問團成員、多家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湘潭大學、上海大學法學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兼職教授。
2010年11月27日上午10:58,著名學者,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主編,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陳桂明先生,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50歲。
主要貢獻
代表性項目
陳桂明 | |
---|---|
陳桂明教授---著名民事訴訟法學家 |
1. 國家教委"跨世紀優秀人才基金項目":《民事訴訟程序的完善與民事審判方式改革》
2. 教育部課題:《民事證據制度研究》
3. 司法部部級課題:《國家司法考試題庫研究與建設:民事訴訟法》
4.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民事訴訟法典修改的理論研究與制度設計》
5.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重點課題:《民事糾紛解決的司法與非司法機制研究》
6. 中國法學會部級重點課題:《公益訴訟制度研究》
7.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項目:《地震災害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8. 中央政法委員會:《民事行政訴訟法律監督》
獲獎記錄
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1999年被中國法學會評選為第二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4]。
1997年首批入選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計劃[5]。
1996年美國得克薩斯州州長小布什(前任美國總統)授予"榮譽公民"證書。
1995年首批入選北京市跨世紀理論人才百人工程[6]。
1993年被評選為北京市高等學校(青年)學科帶頭人。
全國第三屆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成果(論文)一等獎(1999年)。
霍英東教育基金會高等院校青年教師(研究類)二等獎(1998年)。
全國第二屆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成果(專著)一等獎(1997年)。
司法部優秀論文獎(1993年、1996年)。
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中青年優秀成果獎(1994年)。
北京市高等學校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