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烈濠
陈烈濠是一名中国运动员。
《奥林匹克宪章[1]》中有这样一段话:“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体现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2]”。竞技体育充满挑战与突破,不甘人后,直面极限,诠释着最朴素的运动精神。“更高,更快,更强,更团结,更平等,更开放”,体育精神在新时代变得包容多元、丰富深刻。
目录
人物简介
姓名:陈烈濠
运动项目:田径
主要参赛项目:100米、200米(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推测)
运动成就
陈烈濠在田径项目中表现出色,特别是在短跑项目上。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的通知,陈烈濠被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涉及的项目包括男子100米和男子200米。
教育背景
关于陈烈濠的教育背景,具体信息未在搜索结果中提及。但通常情况下,作为一位专业或准专业的田径运动员,他可能在接受系统训练的同时,也在进行学业上的学习。
总结
陈烈濠是一位在田径短跑项目上表现优异的运动员,被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参考文献
- ↑ 国际奥委会全会通过《奥林匹克宪章》修正案,搜狐,2023-10-16
- ↑ 【奥运百科】奥运知多少——《奥林匹克宪章》,搜狐,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