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英
陈超英,男,汉族,1958年11月生,河北蠡县人,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研究员。 现任中央纪委常委,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 [1]
陈超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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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58年11月 |
国籍 | 中國 |
别名 | 陈超英 |
职业 | 国家监委委员 |
知名于 |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 |
目录
人物履历
1975.11—1978.01,河北省徐水县城关公社城内大队知青
1978.01—1982.01,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电器专业学习
1982.01—1986.09,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O七研究所七室技术干部
1986.09—1988.11,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计算机科学系硕士研究生
1988.11—1993.03,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O七研究所一室专业组组长、主任助理(1992.01评为高级工程师)
1993.03—1995.03,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O七研究所十室副主任
1995.03—1995.12,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O七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兼十室副主任(1995.10被评为研究员)
1995.12—1998.09,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O七研究所副所长
1998.09—1999.10,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O七研究所所长
1999.10—2000.08,天津市科委主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O七研究所所长
2000.08—2002.12,天津市委科技工委书记、市科委主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O七研究所所长(2002.04免)
2002.12—2003.02,天津市委常委、科技工委书记、市科委主任
2003.02—2009.05,天津市委常委、教育卫生工委书记、科技工委书记(其间:2006.09—2007.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9.05—2012.12,辽宁省副省长
2012.12—2014.08,辽宁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4.08—2016.12,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6.12—2018.03,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1]
2018.03—,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
职务
2014年8月,中共中央批准:陈超英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2017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2018年3月2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委领导”栏目近日进行更新,陈超英任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
人物荣誉
1991年获国家教委、人事部有突出贡献的回国留学生奖。
1996年获天津市杰出青年称号。
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1998年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1999年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