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
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创建于1955年,前身为核工业西北地质局,是我国为适应国防核资源需要而建立的一支找铀专业队伍。2000年前,下属十六个县团级单位,分布于陕、甘、宁、青、新、蒙、晋七省区,共有职工16000多人。 2000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原核工业西北地质局机关及其驻陕7个县团级单位整体划归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更名为陕西省[1]核工业地质局。属地化管理后,我局下属单位8个,全局共有职工6000多人,其中离退休职工近3000人。 成立50年来,共完成钻硐探工作量441万米。发现铀矿床59个,提交铀矿工业储量数万吨,控制远景储量**万吨。为我国第一颗原子弹提供17吨多的铀原料。
发现和探明煤矿储量34亿吨;金矿床20个、储量80多吨;同时还发现了石油、钼、钒、石膏、钾盐、铌钽、硝酸钾等矿床。 建局以来,创造了我国矿产地质领域多个第一。2014年3月,更名为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
目录
机构简介
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主要任务是专门从事铀、金地质勘查和科研,同时承担全国性及地区性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地质勘查,以及其它地质领域的项目。
具体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局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
(二)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本局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和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
(三)依法承担国家安排的放射性矿产地质和其他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质任务。
(四)组织所属地勘队伍依法承担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核辐射环境的调查、评价、监测项目和放射性矿产与其他地矿资源的勘探、开发、基础性施工等工作。
(五)负责省政府预算安排的地勘事业费和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所属地勘单位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程勘察施工及多种经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实现地质勘查单位的企业化经营。
(七)负责制定本局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重大事项。
(八)管理局属地质勘查队伍;负责局机前及所属单位人事、劳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人才开发工作。
(九)受国家委托,协助中国核工业地质局管理我国北西部地区放射矿产资源储量、放射性矿产地质档案资料以及放射性材料、物质、设施与放射性废渣治理工作。协助管理北西部地区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所属单位的其他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