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英
陳時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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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第3任縣長 |
任期 1968年6月2日-1972年6月2日 |
彰化縣議會議長 |
任期 1964年2月21日-1968年2月21日 |
個人資料 |
性別 男 |
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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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英(生1926年12月30日-1995年10月24日歿),臺灣彰化人,是彰化縣田中鎮望族。台灣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為第六任民選彰化縣縣長、任期四年,1972年6月任台灣省政府社會處處長、1975年9月任台灣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長、1981年選為第一屆監察委員。
陳時英畢業於臺灣大學法律系,父親在田中鎮開設醫院,頗具口碑。從政後出任彰化縣議會議長,1968年獲國民黨提參選縣長。在國民黨當局逮捕石錫勳後、以同額競選之姿當選彰化縣縣長。陳時英當選後被視為受地方人士擁戴,任期未滿即被拔擢出任臺灣省政府社會處處長。
1981年,陳時英當選監察委員。後出任國策顧問。
目錄
生平
陳時英生於民國15年12月30日,是陳景崧的長子,本來於台大法律系畢業,已經考過了律師高考的他,因為摯愛家鄉教育,而且老師一方面可以傳道ˋ授業ˋ解惑,一方面也可以發揮公義的角色,所以放棄了高收入的律師,在田中國民小學任教,在42年,進入了政壇,以高票當選彰化縣議員,在任內的政績,提請中央制<冤獄賠償法>ˋ編著<防止青少年犯罪>以書等等政績,在這之後的陳時英,歷經議員為民喉舌的歷練下,鄉親的鼓勵下,在57年當選了彰化縣縣長,任內政績摘要,推動9年國教ˋ設置少年科學研習中心等等,9年國教提升了新生代的水準,同時也幫企業家找到優秀人才,民國61年,陳時英升任於台灣省政府之社會處處長,在擔任處長期間,策畫訂定<小康計畫>,小康計畫不僅提供了就業機會,還有免費醫療ˋ贊助學費,讓弱勢家庭走出貧窮,擔任處長的3年後,更升任為台灣省政府之民政廳長,在任內期間,策訂<改善偏遠地區民居生活方案>,內容有改善民生用水,而為什麼要改善民生用水呢?這是因為在那個年代,有著一種叫<烏腳病>的症狀,懷疑是地下水汙染,所以才要先從民生用水開始,其他還有設公共電話ˋ擴建橋梁等等,在這之後,還被選上了監察委員ˋ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ˋ台灣土地銀行常務董事ˋ總統府國策顧問ˋ台灣省祥和社會服務聯盟理事長,最後,於84年的10月,因心肌梗塞逝世,享年70歲。
政績
- 推動9年國民教育:國教從6年到9年得過程中,原本要升初中的考試被取消(免試升學),教育品質也漸漸提升。
- 增設4所國中:因9年國教實施,因此入學初中的人數也增加了許多,為了讓這些要入學的學生有足夠的學校可以唸書,而增設了彰德ˋ萬興ˋ溪陽ˋ明倫國中。
- 學校設媽媽教室:讓學生的媽媽們與教師共同討論教育子女的最佳方法,以達到降低青少年犯罪機率的目的。
- 設少年科學研習中心:求教育活性化與科學化,以啟發式教育來取代原本的填鴨式教育。
- 設風災收容所:民國58年有2大強颱重創彰化,災情慘重,而發動<以工代賑>政策,發給災民工資來重創家園,並設置此園所來收容災民
- 教育學院:向省政府提案,將<台灣省中等學校教師研習會>改制為教育學院,現改名為<彰化縣立師範大學>,目的為培養國中師資之用
- 策訂<小康計畫>:由社會福利機構,派社工人員前去輔導協助,並藉助民間力量等,幫助弱勢家庭及早脫困
- 提高縣市長人事權,落實地方自治。
- 策訂<改善偏僻地區居民生活方案>。
- 擴大公共造產。
- 與謝東閔主席公用推廣<公墓公園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