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廷
被稱為「太陽花學運」的帶頭者都有綠營背景 。陳為廷更是在這長達三周多的占領中,不只一次地表達過他主張「台獨信念」 。 台灣清華大學學生陳為廷痛罵「教育部長」蔣偉寧,在島內引發軒然大波。王金平4日表示將召集「朝野協商」,維護「國會」尊嚴;台灣清華大學4日發表聲明,對陳為廷的「不當行為」深感痛心,並向蔣偉寧及社會大眾道歉。台灣《聯合報》評論稱,陳為廷的行動給台灣教育寫下最負面的一頁。 2015年1月26日,陳為廷被控在2013年7月底台灣「立法院」舉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時,在場外與警方衝突,台北檢方26日偵結,起訴陳為廷。 因性騷擾風暴擴大,台灣「反服貿學運」帶頭人陳為廷25日宣布退出「立法委員」補選。 「反服貿」學運成員陳為廷、蔡丁貴被判拘役 。 陳為廷因缺課缺考遭退學 。2018年3月13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仍判決黃國昌等22人無罪。
陳為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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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87年 |
國籍 | 中國 |
別名 | 陳為廷 |
職業 | 台灣清華大學原學生 |
目錄
走紅原因
陳為廷台灣清華大學學生,2012年12月3日在「立法院」痛罵「教育部長」蔣偉寧「偽善、不知悔改」,在島內引發軒然大波。因此而知名。 [1]
事件詳情
2012年,台灣清華大學的學生陳為廷3日在「立法院」痛罵「教育部長」蔣偉寧「偽善、不知悔改」,在島內引發軒然大波。台「立法院長」王金平4日表示將召集「朝野協商」,維護「國會」尊嚴;台灣清華大學4日發表聲明,對陳為廷的「不當行為」深感痛心,並向「教育部長」蔣偉寧及社會大眾道歉;但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則認為自己和陳為廷沒錯。台灣東森新聞的評論說,「立委」在「立法院」罵官員司空見慣,學生在「國會」殿堂大罵「教育部長」還是頭一回。台灣《聯合報》評論稱,陳為廷的行動給台灣教育寫下最負面的一頁。 4日報道,台灣「教育部」上周發文給各大學,要求他們「關心」參與反媒體壟斷的大學生,被外界質疑是「向學生施壓」。為此,民進黨「立委」3日要求台「教育部長」蔣偉寧到「立法院」進行報告,並邀請部分參與「反媒體壟斷運動」的學生列席會議。民進黨「立委」邱志偉、鄭麗君等輪番上台發言,宣稱「歷史會記下這個污點」,並痛批蔣偉寧是「中央大學之恥」,要求蔣偉寧進一步「道歉」。民進黨「立委」還不斷鼓勵學生「暢所欲言」,台灣清華大學學生陳為廷甚至在備詢台怒斥蔣偉寧是「一個偽善的部長」、「一個滿口謊言的部長」、「一個不知悔改的部長」,並數度阻止蔣發言辯解。 對於如此火爆的場面,島內媒體驚呼「這是中華民國教育史上頭一遭」。儘管蔣偉寧事後表示不想深究,只盼望這事「能過去就趕快過去」,但語氣里儘是懊惱與無奈。而現場不少藍營「立委」認為,學生怒罵方式太過激烈、有失禮貌,無論有多憤怒,仍需尊重議事規則。台「立法院長」王金平4日稱,「會邀請朝野黨團進行協商,制定相關方面的制度跟規範,使大家遵循議事規則,共同維護國會的尊嚴。「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4日表示「心痛、難過」,她認為,民進黨「立委」不僅破壞議事規則,學生有意見也不該質詢具有公權力的官員。島內著名作家張大春4日批評說,「學生憑什麼身份在國會質詢?,仗着『立委』撐腰,不過是『鷹犬爪牙』」。台灣清華大學4日發表聲明,對陳為廷的「不當行為」深感痛心,並向蔣偉寧及社會大眾「致上最深的歉意」。 但陳為廷認為,「教育部」在「國會」殿堂公開撒謊、欺騙大眾,才是不可饒恕,他對蔣偉寧的發言「恰如其分,剛好而已」。台灣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梁文韜說,學生難得可以在「教育部長」面前表達想法,自然比較激動,因此「不必苛責」。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表示,學生的發言充分傳達他們的訴求和憤怒,「沒有任何問題」;學生也是「國家」的主人,到「立法院」表達意見應該鼓勵。《聯合報》的評論稱,民進黨「立委」違反了體制、以政治操作討好學生並羞辱「教育部長」,連基本的對人禮貌、師生分寸都沒有了,為台灣教育寫下「最負面的一頁」,這傷的不只是「教育部長」,也傷害了學生,更傷害了台灣的教育。
襲胸事件
2014年12月22日,陳為廷在台北接受平面媒體專訪,自爆曾在大三時,「因為在大眾運輸工具上,觸碰了隔壁女乘客的胸部而進了警局」,最後在女方同意下,獲檢方緩起訴處分。 22日,陳為廷接受媒體專訪,承認大學時期曾兩度性騷擾女性,並稱願向受害女性道歉 。雖遭輿論批評,他一度堅稱不會退選 。 25日,台灣各媒體競相報道,源自網絡的爆料指陳為廷高中時就曾對女性實施襲胸性騷擾,被受害人扣留作為證據的陳為廷高中時代學生證也隨之曝光 。 此外,陳為廷也指出,曾在夜店有不當的肢體觸碰,開始接受學校性平會決議進行心理咨商,他坦承曾犯過這些錯誤,「現在是說出來的時候」。 針對持續發酵的性騷擾醜聞,陳為廷於2014年12月25日晚間7時出面召開記者會,承認自己的過錯並再次向受害女子道歉,同時宣布會退出此次的「立委」補選。
控告事件
2015年1月,台灣「太陽花學運」成員陳為廷被控在2013年7月底台灣「立法院」舉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時,在場外與警方衝突,台北檢方26日偵結,起訴陳為廷。 當時「立法院」場外反服貿協議的學生及民眾訴求立即退回、拒審服貿協議,並要求警方打開「立法院」大門,讓他們進去參加公聽會。 抗議學生及民眾試圖攀爬圍牆,約20人進入「立法院」,被警方制止後改在院內靜坐,陳為廷等其他人則在院外不停高喊口號,後與警方發生推擠,陳為廷當時拉扯警方盾牌。 台北地檢署26日偵結,認定陳為廷犯行明確,依妨害公務罪起訴,同案被告蔡丁貴也遭到起訴,其他被告包含魏揚、林飛帆等人,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扔鞋案」
事件過程 2014年7月,苗栗縣政府執行竹南大埔徵收並強行拆遷「張藥房」等4戶民宅,「捍衛苗栗青年聯盟」陳為廷、林飛帆等六名學生及竹南大埔巡守隊長林一方等人,陸續發動抗爭,表達不滿,其中包括蛋洗苗栗縣政府。之後,「張藥房」老闆意外身亡,縣長劉政鴻未經家屬同意前往靈堂致意,遭陳為廷丟鞋砸中頭部。 在一連串的抗爭行動後,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將帶頭的七人提起公訴,七人分別被控違反《集會遊行法》、侮辱公署、妨害公務、公然侮辱和傷害等罪。 苗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陳為廷丟鞋砸中縣長劉政鴻頭部,觸犯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新台幣1萬元,鞋子沒收,其餘六人無罪。 一審判決後,陳為廷與檢方均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情況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015年6月25日審結,仍判陳為廷有罪但免刑,沒收的鞋子將發還,其餘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確定。 法院判決指出,陳為廷丟鞋並非基於個人恩怨,而是出於長期關注大埔拆遷事件,有公益性質,且與拆遷戶張家關係緊密猶如家人,藉此反擊縣長劉政鴻不當作為,其情堪憫,給予免刑。 陳為廷的律師指出,「有罪免刑」在實務上相當罕見,法官撤銷陳為廷的公然侮辱罪,即撤銷罰金1萬元,卻未宣告無罪,為德不卒。 相關事 同樣是「扔鞋」,陳為廷的師妹就沒那麼幸運了。去年4月,為聲援華隆案員工發聲,台灣清華大學女學生孫致宇朝「行政院長」江宜樺丟紅白拖鞋,一審法官判罰5000元新台幣,孫致宇提出抗告,二審遭駁回。二審時,法官認為,雖然動機正當,但手段不當,因此駁回抗告。 媒體採訪 陳為廷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雖然是免刑,但還是認定有罪,令他感到很遺憾。他說,還是要感謝法官傳喚劉政鴻到庭,也要感謝法官維持其他六人的無罪判決。他的戰友林飛帆也對有罪判決表示遺憾,還稱那隻鞋子有歷史意義。 陳為廷強調,大埔拆遷案正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續審中,希望能原地原物重建,把土地和房子還給4家拆遷戶,還人公道。 去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定區段徵收不合法,苗栗縣府拆遷違法,「張藥房」等4戶拆遷戶勝訴。但是,「張藥房」等4戶希望取回土地,不願申請國家賠償,繼續上訴。 上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居民勝訴,但土地無法回復,聲請國賠」部分,予以廢棄,發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續審。判決書中指出,雖然房屋拆除成為道路,但土地並非無法回復原狀,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為無法返還,過於武斷。
==被判拘役==
台灣「反服貿」學運領袖陳為廷、「公投盟」總召蔡丁貴前年在「立法院」外「反服貿」,被控衝撞警察妨害公務;兩人辯稱行使公民抵抗權,陳還稱自己的本土抗爭案都是無罪,但台北地院昨天仍判處陳拘役20日、判蔡拘役40日 。 陳為廷、蔡丁貴對被控襲警,辯稱是被警察推擠後的正當防衛,律師還提出法學教授黃榮堅有關公民抵抗權的著作,作為抗爭無罪的辯解,不過判決指出,公聽會只是審查議案的參考,對通不通過服貿協議並無拘束力,因此,妨害公務案並沒有得行使抵抗權的情況存在 。 陳為廷又辯稱,他參與許多本土抗爭,從「潑漆」、「砸蛋」、「在縣府與警察推擠」到「丟鞋」案,都被判無罪;判決認為,陳所指的案子並沒有逾越言論自由保障,僅他對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丟鞋案成罪,只是法院考慮劉政鴻撤告,陳為廷於是被判免刑 。
缺課遭退
陳為廷因缺課缺考太多,遭台灣清華大學社會所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