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靜,1971年出生,雲南人,很小時父母離異,由姐夫一手帶大,高中畢業後沒考上大學,開了個髮廊。 陶靜後來被境外毒販楊某花言巧語誘騙,第一次帶毒就被抓獲,她只要供出楊某,就有生的機會,可她出於「義氣」「感情」,拒不坦白,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因替男友攜毒於1991年10月28日被處以死刑,時年僅2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