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集樟腦出張所
集集樟腦出張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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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集樟腦出張所是臺灣過去負責製作樟腦的單位之一,位於南投縣集集鎮,始於台灣日治時期的專賣局集集出張所,在二戰後曾隸屬臺灣省政府建設廳樟腦局、台灣省樟腦廠。其自日治時期遺留至今的日式建築群,於2019年被列為南投縣歷史建築。
目錄
沿革
清治時期,樟腦、蔗糖與茶葉並稱台灣三寶,集集街市當時的繁榮也與的樟腦開採息息相關。於1887年,劉銘傳即在集集設有樟腦硫磺總局之分局,負責周邊地區的樟腦製造及管理[1]。
日治時期的樟腦專賣於1899年實施,樟腦業者必須將樟腦賣給中央,再由中央統一販售。集集地區的樟腦事務在1896年改由「林杞埔撫墾署」管轄,於1910年改由「臺灣樟腦局林杞埔支局」管轄,於1911年5月再改由「專賣局腦務課」管轄。臺灣總督府在1919年將臺灣的14家製腦會社合併為「臺灣製腦株式會社」,並設有「集集出張所」,負責能高郡、新高郡、竹山郡、南投郡、部分斗六郡的樟腦製作。
「出張」為日語出差之意。當時樟腦製造主要以「腦灶」方式用柴火蒸餾樟樹,需時約24小時,冷卻後樟木蒸汽形成白色凝固腦沙與腦油,由挑夫送至出張所集中,再由集集火車支線運送至台北的總工廠精製後方為最終成品。
於昭和九年(1934年)6月30日,總督府將台灣製腦株式會社解散,將樟腦製造改為專賣局官營,徵收原臺灣製腦株式會社集集出張所舊址土地與房舍做為使用,並於台中支局下設有「專賣局集集出張所」,管理25個製腦地、634個腦灶。集集出張所原位於集集大眾爺廟、大樟樹一帶,後因原房舍老舊及腹地狹小,因而在1934年至1942年間,分批移築至現在集集樟腦出張所之所在位置,西側為集集郡役場、南側為集集公學校,而集集出張所的主要廳房宿舍於1942年移築完成[2]。
參考文獻
- ↑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 昭和十六年四月事業概況書集集出張所、布袋出張所.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1941.
- ↑ 沒有大小眼!「集集樟腦」出張所也獲登錄歴史建築. 自由時報. 2018-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