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划、标准。
(二)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2],承担省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四)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维护。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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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青海省人民政府,2018-11-29
- ↑ 青海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民网,201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