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广电局
青海省广电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62号)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青委200050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厅改组为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局为省政府主管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的直属机构[1]。
目录
主要职责
省广电局主要职责
一、指导、监督执行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起草广播电影电视盒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拟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五、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提出广播电影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建立和撤销的审核意见,提出发放和吊销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审核意见。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参与制定全省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八、拟定广播电视专用网规划,指导广播电视覆盖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传送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应用工作,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发射功率等技术参数的规划、指配和管理。
九、领导青海人民广播电台和青海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视频
青海省广电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 ,豆丁网,2015-07-07
- ↑ 主要职责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