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成立于2000年3月,由原来的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青海省司法警察学校,两所中专学校合并组建升格而成,由省公安厅主管,主要承担全省公安及政法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为副厅级建制[1],内设行政部门7个,教学教辅部门10个。目前,学院占地面积9.09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270万元。在册教职工242人,其中,党员208名,占教职工总数的87%;教授12名、副教授50名、讲师41名;硕士学位研究生70人;双师素质教师68人;小岛奖金获得者15人,省级骨干教师22人;院级骨干教师33人;专业带头人18人;专业带头人辅助人17人;国内访问学者10人,第一轮“青海省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教师5人;第二轮“青海省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教师5人(审核当中)。另外,外聘兼职教官113名。现有25个教学班级,1384名在校生,2016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6.62%。在职民警培训年平均3500人次以上。2004年、2011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招生面向青海及云南、四川、陕西、山东等9个省,2016年,公安专业计划招生245人,参加面试考生1129人,总体录取率为100%;治安管理专业单考单招95名,办学规模逐步扩展。
目录
办学条件
院系设置
学院开设治安管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侦查(含经侦方向)、交通管理、安全保卫(含保安方向)、警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指挥与战术(含特警方向)及刑事技术等8个公安类专业和法律事务(含汉藏双语教学)、刑事执行、司法助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书记官及司法鉴定技术等5个法律类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矫正方向)、保安保卫管理(治安方向)、心理咨询3个公共事业类专业[2]。
2004年,侦查、治安管理专业被批准确定为省级示范专业;2007年,法律(汉藏双语教学)、刑事执行专业被批准确定为省级示范专业;2009年,侦查、治安管理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省级教学团队;2010年,法律事务(汉藏双语)专业、治安管理(汉藏双语)专业被确定为院级特色作业;2010年,道路交通管理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011年,侦查、治安管理专业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项目;2010年,法律事务、刑事执行、警务技能教学团队被确定为省财政质量工程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侦查、警务技能被确定为省财政质量工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硬件设施
学院分南山路、共和南路两个校区,占地180亩,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体育场运动场地30222平方米,室内军体训练馆1座,教学实验基地6个,省级二级刑事技术实验点1个,省级司法鉴定所1个,图书馆2个,藏书6万余册,多媒体投影、语音室各1个,微机网络教室2个。
办学成果
建校以来,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部门培养输送了1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在职政法干部和公安民警2.5万人(次),为我省公安政法队伍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每年平均培训在职民警达4000人次以上,培养全日制学历生(含政法机关招录体制改革学员)1000余人,招生面向省内及云南、甘肃、四川、陕西、山东等9个省,形成了一定的办学规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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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中国教育在线,2018-06-22
- ↑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优势专业排名,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名单 ,高考知识网, 202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