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非拒付追索同意清償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非拒付追索同意清償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科技術語。

隨着社制度的不斷發展與進步,中國的漢字也在不斷演化着,從最初的甲骨文[1]漸漸發展到了小篆[2],後來文化進一步發展後,才出現了」漢字」這種說法。

目錄

名詞解釋

非拒付追索同意清償,通俗來說就是持票人在該商票沒有拒付的情況下,操作追索,且承兌人那邊已經同意清償了。也就是說不是拒付,而追索,被追的同意了,等付款。根據追索原因,追索包括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除追索清償和非拒付追索的拒付證明需要線下處理外,其餘流程全部通過線上處理。

非拒付追索的含義

非拒付追索:是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持票人請求前手付款的行為。

1、承兌匯票被拒絕承兌;

2、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

票據追索權

票據追索權是持票人在票據到期行使付款請求權而被拒絕、到期前不能獲得承兌或有其他法定事由而使付款請求權出現障礙時,請求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償還票據及其他法定金額的權利。

追索分為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拒付追索是指電子商業匯票到期後被拒絕付款,持票人請求前手付款的行為。非拒付追索是指承兌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情況,持票人請求前手付款的行為。

拒付追索與非拒付追索的區別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觸發追索的原因不同:拒付追索的原因為票據到期提示付款後付款人不予付款,票據權利人根據票據付款人出具的拒付證明向其前手提示追索;非拒付追索的原因為票據付款人死亡、逃匿,或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或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票據權利人為確保票據權利實現而行使不安抗辯權向前手提示追索,其追索依據為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證明或司法文書,而非票據付款人出具的拒付證明。

(二)追索時間不同:拒付追索僅指匯票到期後被拒絕付款,持票人對其前手行使的追索權(拒付時間以提示付款回復時間為準);而非拒付追索則可在匯票到期日前進行,只要相關追索原因存在即可。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