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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期刊
圖片來自大河網

非法期刊(Illegal Journal)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法規、擅自印發的期刊,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未經新聞出版部門批准,擅自印刷的出版物;偽造假冒別人名稱印刷的出版物;沒經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准,非法進口的境外出版物;買賣書號刊號版號的出版物等等。[1]

目錄

鑑別方法

辨認難度比較大,但可以初步辨認。

首先看其是否有書號、出版社以及印刷單位;其次,印刷品是否質量粗糙,錯別字特別多,圖片模糊;將出版物拿到新聞出版部門,確認其是否合法。[2]

近年來,某些不法分子利用專業技術人員評職稱心切而正規期刊又容量有限的情況 , 採用欺騙的手法 , 許諾協助刊登論文 , 四處組稿、約稿,收取所謂的「版面費」,將收集的論文印製成非法期刊,攫取高額利潤。

非法刊物的類別

(1)無刊號的刊物。這是易辨別的非法刊物,既沒有國際國內刊號,也沒有內部准印證號。

(2)假刊號的刊物。比如《中國教育與教學》,其刊號為CN98—1813/G,這種刊號是胡亂編造的,根本不存在。

(3)冒用刊號的刊物。有些非法刊物為了蒙蔽讀者和作者,冒用其他刊物的刊號,單從刊號的真假難以辨別刊物的真偽,必須進行查詢。

(4)使用境外刊號的非法刊物。有些非法期刊只有國際刊號或綴有NR或者HK即香港刊號,在境外註冊而在境內出版、印刷和發行,如《中華教育教學實踐》(ISSN1726-6416、CN03-4383/HK)。

(5)完全套用其他刊物名稱、刊號的刊物。這類非法刊物有如「套牌車」,封面式樣、刊物名稱、刊號以及其他一些信息完全與被套用的合法刊物一樣,具有很大欺騙性,辨別起來很難。

(6)使用已經作廢的期刊號。合法期刊變更刊名後,原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即作廢停止使用,因此,也有一些非法期刊利用已停止使用的刊號出版。

非法刊物的特徵

(1)向投稿者收取版面費、審稿費等名目的費用——這是非法刊物存在的目的。

(2)紙張、印刷質量差,經常採取小字印刷,單本刊物文章數量過多,排版樣式粗糙,刊物內所用的圖片過時、缺乏美感,當然也有少部分非法刊物的紙張和印刷質量較高。

(3)刊物名稱與所刊載文章的內容大相徑庭;文章質量不高、篇幅相近、篇目很多、雜誌很厚;刊物所載文章集中於某一地區或某些高校發表的;刊物是國際性的,而所刊載的文章幾乎全是國內的。

(4)非法刊物的投稿地址多為某地的郵局信箱,電子信箱多為知名網站提供的免費信箱。比如「世界華文傳播媒體協會」等不存在的單位建立了網站,還將其旗下所有的非法刊物列為所謂的「世界華文傳播媒體協會核心期刊」。

主要形式

那麼,如何識別非法學術期刊呢。從新聞出版執法部門掌握的情況看,非法學術期刊通常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是假冒國內正規期刊的刊名、刊號和出版單位名稱,尤其是名社、名刊;有部分假冒期刊是以「增刊」、「合訂本」的名義出現的。

二是國內某些正規期刊社未經批准擅自編印所謂「論文集」,以「宣傳推廣本刊為名」,故意將本刊社名和刊號混排其中,給讀者造成錯覺。

三是署名香港「某某出版公司」出版,或與某單位聯合主辦,編造所謂的「國內統一刊號」如「 CNxx-yyyy(HK) 或「 CN(HK)xx-yyyy 」等擴大「知名度」(香港根本沒有新聞出版署,只是有一個康樂處書刊註冊組,從來沒有資格頒發國內統一CN刊號,香港本身具有新聞出版自由),這些非法期刊常常虛張聲勢,在刊名上冠以「中華」"中國"字樣用來欺騙國內急於想發論文評職稱的人。

四是署名「某某省教育廳」主辦,無刊號或杜撰刊號,未署出版單位名稱或杜撰某某編輯部等。

五是僅有國際標準刊號,而無國內任何部門批准發行的書刊編號或沒有國內統一刊號

六是偷梁換柱,將正規期刊的某些內容替換成自己撰寫或收集的文章,仍以原刊的刊名、期號、裝幀重新製版印刷。

七是限於內部交流的連續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打着公開出版發行的旗號。

除以上特徵外,由於不法分子追求利潤最大化,同時缺少正規的編輯人員,不按正規編輯程序操作,非法學術期刊絕大多數都粗製濫造,用紙較差,編排有誤,錯漏較多,只要仔細分辨,一般都可識別出非法學術期刊的真面目。對於以「香港某某出版公司國內組稿中心 」 名義有償約稿,或打着「某某雜誌」、「某某雜誌駐某地記者站(工作站)」幌子主動上門收費組稿的,廣大作者更應多添幾分警惕;必要時,可向期刊上署名的出版單位(或主辦單位、編輯單位)所在地的政府行政部門諮詢。

常見問題

非法出版物的刊號最常見的問題有這樣幾種:

(1)在境外註冊刊號,在境內非法編輯、出版、印刷和發行。為了蒙蔽作者,他們通常只在版權頁上註明國際標準刊號ISSN,而不標註國內統一刊號CN。

(2)表面上既有國際標準刊號ISSN,又有國內統一刊號CN,所不同的是它的CN號後邊加括號或綴有別的字母(如HK、NR、H),說明它是在港澳台地區註冊的,這類報刊如果在內地設立編輯部、記者站或辦事處進行出版、印刷和發行活動也是非法的。

(3)假冒國內刊號。比如,CN後面的前兩位數(地區號)為00-10、16-20、大於66或者超過兩位數的,都是假冒的國內統一刊號,因為《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規定的地區號中沒有這些號;也有的是冒用其他已有的合法出版物的刊號。

(4)一個刊號多個版本。比如,某大學學報,它的ISSN和CN都沒有問題,但每期學報都出版兩個或多個版本,其中只有一個版本是正式的、合法的、對外的、公開的,其它版本則是收費的、非發的、非公開的、只給作者收藏的,這種情況下,如果只看刊號,很難發現問題,只有對比其他的幾個版本才能發現問題所在。

(5)地區號與所在地區不吻合,即異地辦刊,或者說編輯部地址與CN後面的地區號不相一致。《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規定:題名不變,出版地改變,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要重新分配,即:連續出版物題名沒有改變,出版地從一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轉移到另一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應重新分配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如,非法出版物《中國教育論壇》的CN號為43,應是在湖南出版的,若改在山東出版,應重新分配CN號,或者說,CN號的前兩位應改為山東的地區號37。

(6)地區號後面的「地區連續出版物序號」有問題,如,某非法出版物本是期刊,其地區連續出版物序號卻標註為0001,非法出版物《中國教育論壇》的地區連續出版物序號為7772,而按《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的規定,0001應該是「報紙的序號」,7772應該是「網絡連續出版物的序號」,所以,這些所謂的教育類期刊屬於非法出版物。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