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贸易外汇
非贸易外汇
外汇介绍
根据外汇的来源与用途不同,可以分为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和金融外汇。
贸易外汇,也称实物贸易外汇,是指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即由于国际间的商品流通所形成的一种国际支付手段。
非贸易外汇是指贸易外汇以外的一切外汇,即一切非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如劳务外汇、侨汇和捐赠外汇等。
金融外汇与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不同,是属于一种金融资产外汇,例如银行同业间买卖的外汇,既非来源于有形贸易或无形贸易,也非用于有形贸易,而是为了各种货币头寸的管理和摆布。资本在国家之间的转移,也要以货币形态出现,或是间接投资,或是直接投资,都形成在国家之间流动的金融资产,特别是国际游资数量之大,交易之频繁,影响之深刻,不能不引起有关方面的特别关注。
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和金融外汇在本质上都是外汇,它们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是经常互相转化。
非贸付汇定义
非贸易付汇是指因技术转让,特许权使用,接受劳务服务等需要对境外付汇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付汇。 (部分资本项目对外付汇是指因受让外方股权,支付利息,股利,外方利润 汇出等资本事项需要对境外付汇)
税务开具条件
汇发[2008]64号明确规定: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下列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资本项目外汇资金,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以下简称《税务证明》):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等收益和经常转移项目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益。
选择代理谨慎
1、代理公司名称与税收缴款书上名称必须一致 选择代理机构要实地考察且要求代理机构出具缴款书上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如代理公司不能以缴款书上单位名义与企业签订非贸付汇委托协议,表明信任度严重缺失,存在严重税务风险。
2 、判断代理公司的专业能力 对于客户的付汇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是否能做出专业的审核体现在以下方面: 非居民企业利润率怎么核定的? 征税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哪些项目是交营业税的?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所以,选择代理机构必须由对方在以上问题做出专业解答。
3.和征税地主管机关的沟通能力 对于企业的付汇申报材料,代理公司如不能和征税机关审批老师直接沟通,表明业务上可能存在转包风险,这样不仅影响付汇效率,延长付汇周期,而且存在一定的信息外漏风险。
4、选择直接操作单位 代理公司为了多方合作,往往会让客户准备2套资料在不同的征税地操作,浪费企业资源,不能亲力亲为全程了解操作情况,直接导致了企业信息大范围的泄密,所以直接操作的单位只能在一个征税地操作,在多个征税地操作的公司一定不是最直接的操作单位。 所以,选择专业代理机构与委托书上受托方名称(或税收缴款书上名称)一致的公司是至关重要的。
跨区问题
因非贸付汇具体操作比较费时,影响付汇的因素较多,财务人员很难把握,为了避免麻烦很多企业将其委托专业机构代理,2008年国家出具了“国税发【2008】122号”文件,其中第十条说明征税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不在同一地区的,税务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2009年,汇发【2009】52号文又做了补充规定,其中第八条明确指出,征税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不在同一地区的,由征税机关出具《税务证明》,银行在审核《税务证明》时,无需对《税务证明》的出具机关为境内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征税机关进行判别。所以有了文件依据越来越多的公司在办理非贸付汇时都选择委托代理,这样不仅减轻了工作负担,而且还能享受一定的优惠。[1]
参考文献
- ↑ 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机构的贸易和非贸易等外汇收支结汇 的规定,人民网200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