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傢伙」吃飯(伍美順)
作品欣賞
靠「傢伙」吃飯
我剛開車回到鎮裡,就迎面遇見小強。小強是隔壁村的人,因經常背着「傢伙」(電魚機)到江里去電魚,沒少叫我去喝酒。野生魚仔好吃,味道特別鮮美。有道是:魚仔好送飯,飯鍋要刮爛。一想到野生魚,那香味就撲鼻而來。
小強,你到鎮裡來賣魚?我開門見山地問。
賣魚,賣個屁!到派出所去拿「傢伙」。小強答。
怎麼啦?
石仔那個鬼打的,昨天借我電瓶去電魚,被派出所民警繳了,好在他人跑掉了,否則還要罰幾千塊錢哩。
哪咋辦?
沒事,等下去派出所拿電瓶就是。
媽呀,電魚是違法的,你人沒抓就萬事大吉了,還想去自投羅網,你這不是傻嗎?
哈哈,你不信,要不要跟我一同去拿電瓶?我保證還有人請我吃飯喝酒。
你牛逼呀,吹牛又不犯法。
你不相信就算了,我外甥女婿就在派出所里上班。
夜裡,小強打電話又叫我去喝酒。他說,家裡還有幾斤鰍魚和黃鱔,你回來了真好。
我很喜歡吃魚,不用多說,我開車就去了小強家。我見他那「傢伙」又放在一旁充電,就說: 小強,你「傢伙」拿回來了?
小強說:拿回來了。
你有親戚在派出所里上班,就是好。
好個屁!親戚說,要不是看在你是個殘疾人的份上,他都不認我了。
你親戚想嚇嚇你,希望你下次不要被逮住。
唉,我也知道親戚難做人,可我也沒辦法,一個殘疾人,總要生活呀![1]
作者簡介
伍美順,筆名村莊,又名山葉子,廣西桂林全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