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器官
靶器官,化學物質被吸收後可隨血流分布到全身各個組織器官,但其直接發揮毒作用的部位往往只限於一個或幾個組織器官,這樣的組織器官稱為靶器官。也叫目標器官,是指某一疾病、或某一藥物專門影響、針對的器官。如心臟、大腦、腎臟、血管是高血壓的靶器官。甲狀腺是碘的靶器官。
目錄
概述
target organ 毒物或環境污染物進入人體後,對機體各器官並產生同樣的毒作用,而只對部分器官產生直接毒作用。 某種毒物首先在部分器官中達到毒作用的臨界濃度,種器官就稱為該毒物的靶器官。如腦是甲基汞和汞的器官,甲狀腺是碘化物和鈷的靶器官,腎臟和肺是鎘靶器官等。在靶器官的組織細胞內可能存在該毒物分的特異作用部位──受體。
詳細解釋
進入人體的毒物或環境污染物,對機體各器官的毒作用並不相同,有的只對部分器官產生毒作用,如腦、甲狀腺、腎臟分別是甲基汞、碘化物、鎘的靶器官。靶器官的組織細胞內可能存在着該毒物分子的特異作用部位——受體。如果毒物以代謝活化形式起作用,則該器官也可能具有較高活性的代謝活化酶。對機體毒作用的強弱與靶器官中含該毒物的濃度有關。
靶器官不一定是效應器官。毒物作用於靶器官後,其毒作用直接由靶器官表現出來,則此靶器官是效應器官。但這種毒作用也可以通過某種病理生理機制,由另一個效應器官表現出來。例如,有機磷酸酯農藥作用於神經系統,會抑制膽鹼酯酶活,造成膽鹼能神經突觸處乙酰膽鹼蓄積,結果表現為瞳孔縮小、流涎、肌束顫動等。因此,有機磷酸酯農藥的靶器官是神經系,而效應器官則是瞳孔、唾液腺和橫紋肌等。靶器官也不同於蓄積器官。蓄積器官是毒物在體內的蓄積部位。毒物在蓄積器官內的濃度高於其他器官,但對蓄積器官並不一定顯示毒作用。如 DDT等氯化烴類農藥的靶器官雖是中樞神經系統和肝臟,但這類農藥主要蓄積在脂肪組織之中。[1]
含義
也叫目標器官。
定義一:指某一疾病、或某一藥物專門影響、針對的器官。如心臟、大腦、腎臟、血管是高血壓的靶器官。甲狀腺是碘的靶器官。
定義二:因某種毒物或環境污染物的進入,機體內首先達到毒作用的臨界濃度的器官,稱為該毒物的靶器官。
介紹
《泌尿系統副毒理學》分總論和各論兩部分。總論部分分四章:第一章簡要介紹泌尿系統的結構和功能,第二章介紹致泌尿系統損傷的外源化學物與毒性表現,第三章講述泌尿系統的毒作用機制,第四章為泌尿系統的毒性研究方法。各論部分,從理化性質、來源、存在與接觸途徑、吸收、分布、代謝與排泄、毒性表現與毒性機制等六個方面,對一些主要和常見的泌尿系統毒物進行了介紹,包括金屬及類金屬、無機與有機外源化合物,以及農藥與藥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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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器官毒理學》是國內第一本靶器官毒理學專著,着重介紹外源化學物與機體交互作用導致組織器官損傷的基本原理、規律和評價方法。《靶器官毒理學》在編寫過程中,參考了大量國內外專著以及文獻資料,試圖儘可能全面地反映靶器官毒理學研究的歷史和現狀,比較系統地將目前環境相關毒物可能影響的大多數靶器官的毒理學知識呈獻給讀者。每章後均附有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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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靶器官毒理學》可供從事毒理學、食品安全、環境保護、職業衛生、腫瘤學、藥物學、法醫學研究和教學的學校及科研機構科技人員、教師、研究生和從事急救醫學的臨床工作者閱讀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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