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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賈,市之鬻鞭者②,人問之,其賈宜五十③,必曰五萬。復之以五十④,則伏而笑⑤; 以五百,則小怒;五千,則大怒;必以五萬而後可。

目錄

原文

市之鬻鞭者②,人問之,其賈宜五十③,必曰五萬。復之以五十④,則伏而笑⑤; 以五百,則小怒;五千,則大怒;必以五萬而後可。

有富者子,適市買鞭⑥,出五萬,持以夸余⑦。視其首⑧,則拳蹙而不遂⑨。視其握⑩,則蹇仄而不植(11),其行水者(12),一去一來不相承(13)。其節朽墨而無文(14),掐之滅爪(15),而不得其所窮。舉之,翲然若揮虛焉(16)。

余曰: 「子何取於是而不愛五萬(17)?」曰: 「吾愛其黃而澤(18),且賈者雲(19)……」余乃召僮爚湯以濯之(20),則遫然枯(21),蒼然白。向之黃者梔也(22),澤者蠟也。富者不悅,然猶持之三年。後出東郊,爭道長樂坂下(23)。馬相踶(24),因大擊,鞭折而為五六。馬踶不已,墜於地,傷焉。視其內則空空然,其理若糞壤(25),無所賴者(26)。

今之梔其貌(27)、蠟其言(28)、以求賈技於朝者(29),當其分則善(30),一誤而過其分則喜,當其分則反怒曰: 「余曷不至於公卿(31) ?」然而至焉者亦良多矣(32)。居無事(33),雖過三年不害。當其有事,驅之於陳力之列以御乎物(34),以夫空空之內,糞壤之理(35),而責其大擊之效(38),惡有不折其用而獲墜傷之患者乎(37)?

(《柳河東集》)

注釋

①鞭賈(gu)——賣鞭子的商人。②鬻(yu)——賣。③賈(lia)——通「價」,價格。④復——還。這裡是還價的意思。⑤伏——彎腰。⑥適——到。⑦持以夸余——拿着鞭子向我誇耀。「夸」字後省略了介詞「於」。⑧首——指鞭梢。⑨拳蹙而不遂——捲縮而不舒展。拳:同「卷」,捲曲。蹙:收縮。遂:順,引申為舒展。⑩握——鞭柄。(11)蹇仄——歪歪斜斜。植——同「直」。(12)行水——不詳。有人說指鞭末能夠甩動的皮筋。(13)承——銜接。(14)朽墨——腐朽墨黑。文——紋理。(15)掐——用手指去按。爪——指甲。(16)(pian)然若揮虛焉——輕飄飄的好象沒有揮動什麼東西一樣。 : 同 「飄」。 虛: 無。(17)愛——吝惜。(18)愛——喜愛。澤——光澤。(19)雲——說。作者在這裡省略了鞭賈所講的話。(20)召——喚。爚(yue)——火光,這裡用作動詞,燒的意思。湯——熱水。濯(zhuo)——洗。(21)遫(su)然——收縮的樣子。枯——枯萎,這裡指失掉光澤。(22)向——原來,先前。梔(zhi )——梔子,這裡名詞用作動詞,即梔子染的。(23)長樂——地名。坂: 斜坡。(24)踶(di)——踢。(25)理——肌理,質地。(26)無所賴者——沒有什麼可取的。(27)梔其貌——偽裝他的外貌。梔: 這裡作動詞用,染,引申為偽裝。(28)蠟其言———粉飾他的言辭。蠟: 這裡作動詞,塗,引申為粉飾。(29)賈技於朝——向朝廷兜售(他的)伎倆。賈: 賣,兜售。技: 伎倆。(30)當其分則善——本來根據一個人的能力給予適當的職務是對的。當: 適當。分: 本分,這裡指實際能力。(31)曷——為什麼。公卿——此泛指古代朝廷的高級官吏。以上三句描摹「賈技於朝」者的心理口吻。這之前「當其分則善」一句是作者的口吻。(32)至焉者——做到公卿的。良——很。(33)居無事——處在國家平安無事的時候。(34)「 驅之」句——派他到應當出力的崗位上去處理事務。驅: 使,派。陳力: 貢獻才能。御: 治,這裡有處理的意思。物: 事。(35)「空空之內,糞壤之理」——比喻腐朽官僚的無才無德。(36)責——求。大擊——這裡指盡大力。效——效用。(37)惡(wu)有——哪有。折其用——使它的作用受到挫折,比喻所擔負的任務受到影響。獲——招致。墜傷之患——比喻朝廷和君主遭到危難。

賞析

《鞭賈》是一篇很有分量的諷刺性雜文。雖只是以賣鞭人為題,實際上不僅諷刺了「鬻鞭者」、「富者子」,而且更無情地揭露了那些「賈技於朝」的奸官,並間接指斥和告誡了當時的最高統治者。

文章首先用誇飾的手法,形象地刻畫了一個詐騙牟利的賣鞭子的奸商。他善於裝腔作勢,漫天要價: 「其賈宜五十,必曰五萬。」買者還價五十,「則伏而笑; 以五百,則小怒; 五千,則大怒,必以五萬而後可。」而愚妄虛榮,不識好歹的富者子則甘心受騙,花五萬金的高價買下鞭子,還拿到人前誇耀。有人當即檢驗這只是件偽劣商品時,他反不滿揭露真情的人,並不肯丟掉這根鞭子,終於落得墜馬受傷的下場。之後,作者巧妙地把批判的筆鋒由市場轉到官場,轉到對那些奸官的無情揭露。他們本來也是腹內空空、無才無德,卻偽裝其形貌,粉飾其言辭,顯示一幅很有才幹的樣子,向朝廷索要高官厚祿。他們中是否也有得逞的呢? 「至焉者亦良多矣」。不僅有,而且很多。那麼,又是誰能使這些奸官竊踞「公卿」的高位呢?作者沒有明說,或者,也只能含糊其辭。但是讀者聯繫前後文,不難領會,作者在這裡是多麼巧妙地指斥了最高統治者用人不當。他的用人,也正如那位富家子弟買鞭,不辨賢愚,卻又不願接受正確的意見,因而也必然逃不了由此帶來的危難。

雖然,從字面看,本文對奸商(賣鞭人)與富者子的諷刺占了主要篇幅,用於揭露奸官、指斥最高統治者的筆墨反而較少。而且,我們今天的讀者,即使僅從前兩個形象身上也能獲得認識價值。但是,通觀全文的構思立意,它批判的重點,亦即全文的落腳點,是在後兩個形象身上。前二者只是後二者的類比形象,是賓;奸官以及重用奸官的最高統治者才是作者的主要矛頭所向,是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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