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创作
音乐创作可以指一首原创乐曲、乐曲的结构或创作新音乐作品的过程。音乐创作是一种艺术实践,通常可分为相互交织又可适当分离的三个环节,即感受、创意与塑形。
一首乐曲必须以乐谱形式纪录其作曲,或以声音的演出(如:现场演唱或录音)存在。演出时,音乐家可以透过背谱、视谱或结合以上两者,以确实演奏事先写曲的作品。乐曲由音乐元素所组成,而元素的表现因人、因文化而异。
即兴音乐则是在演出当下作曲的一种形式,以自然天成的方式组合音乐元素。
乐兴之时是由舒伯特创立的类似于即兴曲的曲作体裁。结构特点是短小精致,描述展现细微乐思,以及富有漫不经心的即兴性。他在1828年出版的《音乐瞬间》六首((Moment musical, Op.94))即是此类体裁的开山和代表作,皆是钢琴小品[1]。
目录
感受
音乐创作的准备及孕育阶段。音乐创作的三个环节之一。
作曲家在现实生活中接触了大量存在的客观事物,这些事物往往是处于未加工状态的美与丑,通过了解、熟悉、认识等感性及理性活动,得到深刻的审美感受和体验,触发了创作欲望。能引起这种创作欲望的,不仅是大自然与社会生活中所存在的现实美与现实丑,也可能是其他艺术作品如诗歌、文学、绘画、雕刻、戏剧中的艺术美。作曲家的丰富的生活实践,个人的兴趣爱好、个性、素质,以及各方面的修养对创作欲望的形成有决定性影响。作曲家对所要反映的生活产生强烈的感情是极为关键的。感情在整个创作过程中都起着重要作用,贯串在创作过程的始终。
创意
作曲家将创作冲动及感情转化为音响的过程,即基本乐思的形成。音乐创作的三个环节之一。
音乐艺术的特点是以音响为其物质材料,现实生活、具体对象、思想、情感、意境等等都要转化为由乐音为主所构成的音响。通常,作曲家总是在以往的音乐成果中汲取经验,对前人的音乐表现手段与各种手法进行分析、判断、提炼,通过自己的重新设计、安排、想象进行新的创造,产生新的音响。因此,对历史音乐文献的熟悉,对民间音乐的领会,对音乐语言特点的掌握是创作的重要条件。当代音乐作品所带来的各种影响和启示也很重要。这里存在一个继承与创新、借鉴与消化的关系。
塑形
在使内容物化(音乐化)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是使基本乐思逐步展开以产生具体形式,并符合形式美的要求。音乐创作的三个环节之一。
需按照音乐艺术本身的规律,根据一定的音乐逻辑,用适当的音乐语言来创作生动、鲜明、感人并富有独创性的作品。熟练的写作技巧、丰富多样的表现手法是至为重要的,在形象的塑造时,既须根据内容的需要来确定形式,也会由于形式美的要求对内容作适当的调整,两者存在互相制约、互为因果的关系。在创作中,最初的构思常常有被多次修改、变易、丰富、润饰等反复推敲过程[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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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舒伯特 即兴曲全集 乐兴之时 德国舞曲 布兰德尔Brendel钢琴,新浪博客,2018-02-25
- ↑ 音乐创作问题的若干思考,超星网,2019-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