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司法局
韶關市司法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1],根據《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韶關市機構改革方案》,韶關市司法局是韶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中共韶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韶關市司法局。
韶關市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廣東省委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韶關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統一領導。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範性文件,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監督勞動教養的執行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統的強制隔離戒毒工作。
三、負責法制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及司法行政對外交流工作,參與指導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依法負責律師、公證相關管理工作。
五、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社區矯正[2]和幫教安置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八、指導、監督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機構工作,辦理全市司法鑑定機構設立登記、司法鑑定人執業登記的初審、變更工作。
九、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用車輛和服裝等物資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工作。
十、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管理各縣(市、區)司法局領導班子。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韶關市司法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韶關市人民政府機構,韶關市人民政府
- ↑ 社區矯正,你知道多少? ,搜狐,2019-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