頌猜·翁沙瓦
頌猜·翁沙瓦[1](英語:Somchai Wongsawat,泰語 :สมชายวงศ์สวัสดิ์),泰國前總理。出生於1947年8月31日,1970年畢業於泰國國立法政大學。1973年成為訟務律師,1975年成為正審判官。1986年被任命為攀牙府法院首席法官。1999年至2006年擔任泰國司法部次長,此後曾擔任勞工部次長。2008年2月,以沙馬為總理的政府組成後,他出任副總理兼教育部長。9月9日,沙馬被法院判決剝奪總理職務後,頌猜行使看守政府總理職權。9月15日,泰國人民力量黨決定提名頌猜為該黨總理候選人,這一提名獲得了執政聯盟其他黨派的支持。9月17日,頌猜在國會下議院會議上當選泰國總理,併兼任國防部長。9月19日, 泰國國王普密蓬髮布諭令,批准頌猜為泰國第26位總理。
頌猜·翁沙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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頌猜·翁沙瓦 | |
出生 |
泰國南部城市那空是貪瑪叻 | 1947年8月31日
國籍 | 泰國 |
在獲得執政聯盟支持後,頌猜表示,他與他信的親戚關係無法否認,但他不是他信的替身。他將依法辦事,以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重,民眾可以對其工作進行監督。頌猜還表示,他堅信自己能夠與各方進行協調,解決泰國當前面臨的政治危機。
2008年10月,頌猜[2]來北京出席第七屆亞歐首腦會議。
頌猜是泰國前總理他信的姐夫,其夫人瑤瓦帕是他信的姐姐。他們的女兒秦尼察則是目前國會下議院中最年輕的議員。
目錄
個人履歷
1970年,畢業於泰國國立法政大學;
1973年,成為訟務律師;
1974年,成為助理審判官;
1975年,成為正審判官;
1986年,任攀牙府法院首席法官;
1993年,成為二區上訴法庭審理員;
1996年11月到2006年3月,任泰國司法部常務秘書;
1999年至2006年,任司法部次長,此後曾擔任勞工部次長;
1998年,成為內閣成員,任司法部副常務秘書;
2002年,成為國立發展行政學院公共管理學教師;
2006年3月到2007年,任泰國勞工部常務秘書;
2007年 ,當選泰國國會眾議院議員;
2008年2月,任沙馬內閣副總理兼教育部長;
2008年2月15日,泰國人民力量黨提名頌猜為該黨總理候選人;
2008年9月17日,擔任泰國總理;
2008年12月2日,泰國憲法法院裁定頌猜所屬的人民力量黨在選舉中舞弊並需要解散,頌猜5年內都不可參政。
拒絕辭職
2008年10月17日,頌猜[3]發表全國電視講話,拒絕辭職,表示執政聯盟將繼續為國家和民眾利益努力工作。他承諾接受獨立調查部門就本月7日流血衝突事件得出的結論。
三項任務:
頌猜在曼谷廊曼機場發表講話表示,為了民眾利益他不能辭職。由於反政府組織「人民民主聯盟」8月26日起占領總理府,頌猜內閣不得不搬遷至廊曼機場候機大樓辦公。 頌猜提出政府尚有三項任務,包括王姐甘拉亞妮·瓦塔娜葬禮、國王的生日慶典和東南亞國家聯盟首腦會議。
獨立調查:
頌猜在講話中承諾,政府不會幹涉衝突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工作,將接受調查委員會得出的結論。
維持聯盟:
頌猜17日的講話面向全國民眾電視直播。他告訴電視觀眾,內閣成員和執政聯盟組成黨派將繼續合作,執政6家黨派均同意維持聯盟,繼續為維護國家和大眾的利益而努力。
政府倒台
2008年12月2日,泰國憲法法院就大選舞弊案作出判決,宣布解散執政聯盟中的三黨人民力量黨、泰國黨和中庸民主黨,上述政黨的執行委員5年內禁止參政。頌猜作為人民力量黨副主席失去繼續擔任總理的資格,頌猜政府宣告結束。前政府第一副總理差瓦拉·參威拉恭當天起出任泰國看守政府總理。 12月15日,泰國國會下議院舉行總理選舉特別會議上,民主黨主席阿披實·維乍集瓦獲得國會437席中的235票支持,當選泰國總理。12月17日,國王普密蓬·阿杜德簽署諭令,批准阿披實出任泰國第27位總理。
人物評價
頌猜為人謙和並精通法律,這是其未來執政的優勢所在。泰國的政治危機中摻雜着許多法律問題,包括民盟占領總理府合法性問題,民力黨是否將因在2007年大選中的個人賄選被解散問題,前總理他信面臨諸多指控問題等等。頌猜上台後,利用其法律方面的優勢應對各種問題。
此外,民盟占領總理府而引發的這一輪政治危機中,警方和軍方並沒有過多干預。頌猜上台後,利用自己多年從政積累的經驗和人脈,調解與軍警方面的關係。
參考資料
- ↑ 泰國前總理頌猜·翁沙瓦率團參訪硯峰書院·潮商名賢祠,搜狐網,2017-12-25
- ↑ 泰國前總理頌猜•翁沙瓦閣下蒞臨商會指導,潮汕商會網,2018年12月15日
- ↑ 他信顯赫家族 一門三公,中國評論新聞網,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