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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節

圖片來自hk01

香港節(Festival of Hong Kong)是由港英政府發起,由政府及商業機構共同贊助,與各區市民合辦,於1969年、1971年和1973年在香港舉辦的大型慶祝活動,為香港開埠以來的首次同類活動。它被形容為「香港政府純粹為市民而舉辦娛樂活動」。[1][2]

目錄

起因

香港政府舉辦香港節的主要目的,是由於1960年代中國大陸發生文化大革命,中國共產黨人員在香港煽動反政府示威及罷工,引發造成過百人死傷的六七暴動。香港政府在平定暴亂後需要疏導民怨和安撫民心,希望可以營造出歌舞昇平的氣氛,所以決定舉辦香港節。

早於1966年爆發天星小輪加價事件後,港府於1967年發表了《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報告書》,建議提出「要利用青少年活動疏導青少年過剩的精力,作為預防社會騷動方法之一」。1968年,香港政府成立一個指導委員會,研究為香港安排一星期的娛樂的可行性。1969年初,委員會獲撥款200萬港元籌辦香港節。籌辦人為香港節事務主任黎保德、中央節目委員會主席沙利士香港市政局主席),口號為「色、聲、動、參加、介入及影響」,希望能全民參與。

內容

1969年12月6日至15日,籌備了超過7個月、耗資達400萬港元的第一屆香港節正式舉行,於香港各地提供了各式各樣的活動,參觀人次超過500,000,當中更包括不少外地遊客。一系列的活動以中國文化傳統為主題,性質主要是文娛康樂活動,還包括了郵票、古董、書畫和花卉等展覽,亦有軍操表演、嘉年華會、舞會、時裝表演、歌唱比賽、環島競步和「香港節小姐」選美比賽等節目。亮燈儀式於1969年12月9日在尖沙咀舉行,彌敦道上演花車巡遊。1973年還製造極小量香港節紀念銀章,設計美觀大方,雙龍襯托維港和尖沙咀鐘樓景色,背面有香港節徽號。現時只有部分尚存,十分罕有。

結果

其後香港節曾先後於1971年與1973年舉辦過兩屆,但規模比第一屆為小,市民的踴躍程度亦大為減低。加上香港政府也認為香港節已經達到其成效,故此之後便再沒有舉辦。

參考文獻